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出现适用以及执行,原因在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法制体系,同时也决定了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当中我国的法制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对于相关的刑事诉讼,在一审判决之后,如果不服本判决,继续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因此出现了针对于第一审判决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对于刑事案件的有关诉讼简易程序指的是在刑事案件当中的一审判决。换句话说,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针对第一级人民法院对于普通程序来说相对简单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这体现的是我国法制化的不断优化。对于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相关函数,包括了刑事简易程序,仅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的特点,更重要的是该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性特点,前提是要求证据充分,以便清楚的阐述事实,体现人民法院可依据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毫无意义无异议,因此可直接进行判决。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出现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发展的产物,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同时有利于刑事案件的审理,有利于法治社会的稳定。更重要的是,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具有阶段化的明显特征,表现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具有适用性,阶段性的相关特点,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的相关审理当中,如果采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便可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进行相关案例的审理,因此可以简化司法程序,方便简捷快速准确的审理相关案件,因此不断细化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期限,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作出了对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的有关明文规定。其主要的审理期限规定标准如下。《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的法律依据,在其中第178条作出了对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的明文规定规定,规定中写明了,如果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当中采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要适用于实际案情。因此由法律实践中可知,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下,要在受理相关诉讼后的20日之内,人民法院要依法进行相关审理,并在此期限内终止审结,否则就违背了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简洁明了的宗旨,那么该程序就失去了本身适用与相关案件的基本意义。无独有偶,关于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的法律依据,不仅《刑事诉讼法》作出了对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相关细节的规定,而且我国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体现在我国在相关法律机构在对新《刑事诉讼法》的不断完善中,也提及了有关于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的相关规定,正如其中第214条规定了人民法院适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相关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在进行相关核实取证后进行受理,并且在受理后20日内进行审结。如有特殊情况,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稍作延迟,但这种特殊情况,主要表现为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特殊情况,并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这也表现了我国对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有关制度的严谨性。
  
  
  


·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


·一、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
      一、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 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二、立...


·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的怎么处理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假释考验期为剩余的刑期,而要是属于无期徒刑犯罪分子的话,则假释考验期为10年。在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再次犯罪。那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的话怎么处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怎么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行政拘留期限折抵规定是什么
      行政拘留期限折抵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第三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


·刑法招摇撞骗罪证据包括什么情况?
      刑法招摇撞骗罪证据包括什么情况? 一、刑法招摇撞骗罪证据包括什么情况? 1、网上的聊天记录也算,要说明来源,最好请侦查机关(公安、检察)提取并留存; 2、微博从事行业警察只是一个辅助证据,最后是否采用要看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3、招摇撞骗要以谋取利益为前提,他是否从你处或...


·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刑的,满足我国刑法关于缓刑规定的,可以适用缓刑。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的意思即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给予一年的考验期限,若犯罪分子在这一年的考验期内,按照法律规定,认真、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遵纪守法的,没有出现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的事由的,如...


·网络诈骗两万元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两万元怎么判刑?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方式,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发起公诉。检察院对案件提请公诉后,法院会根据诈骗金额及犯罪情节进行判决。其中,诈骗金额是影响法院量刑的最重要因素,金额越大,刑期越长。那么网络诈骗两万元怎么判刑?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网络诈...


·组织卖淫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组织卖淫罪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它的定罪量刑方面,但是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并不是特别清楚。为此,我们在下文详细介绍了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供你阅读。 一、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1、罪体行为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行为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组织、利用会道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2)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