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期间如何转移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期间如何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期间是禁止私自转移财产的,如果是双方一致认可的除外。要想避免,就得先了解在一般情况下别人是用什么方法转移夫妻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仅限于三子(房子、车子、票子)、家具和首饰等固定的资产;而且程向多层次及多元化,如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二、离婚财产转移的方式其实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并且方式也是多种,以下介绍常见的四种: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有些更彻底一些,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这种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历时比较长,但它有个很好的长处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的,公司类转移,可以说是技术性比较高,而且操作空间比较大。三、根据上述,现说一下如何避免1、对于转移存款的,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以及平时收集对方使用网上银行或银行卡那里的银行账号信息,特别关注有关大笔资金的变动。2、对于私赠财产的,因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难举证。一般都会赠给身边亲近,至少信得过的人,所以就需要在平时多加留意。如了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财产情况。3、对于转移房产的,应对策略如下: 如果出现一方的行为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或者直接到房地产公司夫妻委托缴费名义进行求证,或到房管部门查询,或者利用商务调查等进行取证。4、对于转移公司股权的,这个是最难防的,除非双方都在公司一起工作,并有较高的职位,如果只有一方的话就很难有所发现,退一步讲,就算发现了,也不容易收集证据,因此,面对对方转移公司股权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调查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5、是先小人,后君子的做法,也是最有效的。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把婚前和婚后的财产约定清楚),婚后,也可以签订有关协议,就协议内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并经公证。虽说还是不能完全百分之一百的避免转移财产的出现,但是可以有效的限制住。离婚期间夫妻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沟通和协商,最好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在司法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那么司法机关是会认可的并根据相关协议来判决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
  
  
  


·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夫妻在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中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不同的,其中协议离婚可以完全由当事人协商来分割财产,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法院分割财产的时候就有一定的原则。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


·一、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
      一、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 1、这是民事纠纷,不会判刑,建议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他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就婚前财产来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对于这部分的财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则也是不能主张进行分割的。当然,就婚前财产我国也是作出了对应的规定,那么关于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新《民法典》第一千...


·离婚以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
      离婚以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


·一、公务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会怎么样?
      一、公务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会怎么样? 没有处罚,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外,另外一个各方关注的焦点就在于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面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清楚,并且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做出最后的裁决。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我们就此整理了一些资料,我们不妨做个了解。 一、离...


·一、公告离婚的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告离婚的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告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


·一、经济补偿金离婚时需要支付吗?
      一、经济补偿金离婚时需要支付吗? 经济补偿金离婚时可以根据双方协商来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