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可以吗?
  
  
  在侦查阶段可以取保候审的。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不管案件是在案件侦查阶段,还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法院审理阶段,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由侦查机关决定,并由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后,就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主体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三、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制裁和处罚,其中就规定了公安机关也会对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也是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处于怀孕或者患有重大疾病时,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非法集资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非法集资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申请?
      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申请?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可以申请的,因为不论是对于任何的一种犯罪嫌疑人,他进行判罪量刑之后,是需要到相关的机关来进行一个执行的,比如说有期徒刑的话,是需要到监狱服刑,在这段时间内如果自己身体发生重大疾病是可以申请的。二、申请取保候审后的程序...


·抢劫罪能减刑吗 抢劫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但是抢劫犯为了取得公私财物,对被害人的生命安全采取放任的态度,更容易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既然是后果这样严重的暴力犯罪,那构成抢劫罪能减刑吗?这是很对罪犯想要了解的内容,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入室盗窃能取保候审吗?
      一、入室盗窃能取保候审吗? 入室盗窃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造成了恶劣影响的除外。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取保候审后没批捕还会被判刑不?
      一、取保候审后没批捕还会判刑不?刑事案件没有批捕也是可能判刑的。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不就一定表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于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或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不需要或不能逮捕的。逮捕只是常用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没有批捕是可以...


·刑诉法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诉法中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就包括了取保候审。一般针对那种被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适用取保候审,同时刑诉法中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也是进行了要求的,那究竟刑诉法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诉法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


·取保候审到期1个月之后还会被收监吗
      取保候审到期1个月之后还会被收监吗取保候审是刑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很多时候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在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就需要去办理解除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到期一个月之后是否还会被收监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


·取保候审办理居住证是否会受到影响
      取保候审办理居住证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取保候审办理居住证是否会受到影响? 取保候审期间不一定能办居住证,取保候审期间能不能办居住证需要详细到当地的派出所去查询,因为我国每个省份规定的办理居住证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在有些省份,对涉嫌犯罪的这些外地市民是有可能不会办理居住证的。例...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怎么处理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如何的
      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公安机关,退还押金,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刑事...


·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一、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不批捕取保候审是不需要办理的,由于逮捕的请求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出的请求,若是其在该阶段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让检察院批捕的,此时主体会被拘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故此若不是由于生病需要治疗等的理由,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