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拍卖过户怎么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房地产拍卖过户怎么办理?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流程,承受拍卖托付。在这一阶段,托付人将有意要拍卖的房产明晰托付给拍卖行,两边签定托付房产拍卖协议,对托付拍卖的标的物到达根本意向。托付人在托付时一般要想拍卖行供给房地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拍卖房产标的的查询承认。拍卖行对房产托付人供给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房产证明材料等进一步核实,必要时到相关部分查询取证,同样还有必要对房产进行现场勘查。承受托付、签定托付、拍卖合同书。经查询承认后,拍卖行认为契合拍卖托付条件的,与托付人签定托付拍卖合同。托付拍卖有必要契合《拍卖法》的要求。托付拍卖合同中要对拍卖房地产的状况、拍卖费用、拍卖方法和期限、违约职责等加以明晰。房地产拍卖底价的断定。拍卖行对房地产销售进行查询与剖析,必要时请专业的房地产点评人员对拍卖房地产进行价格点评,与托付方同样商谈,后断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发布拍卖布告,安排招待竞买人。拍卖行一般要在拍卖日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前登报或经过电视媒体以布告方法发布拍卖房地产的信息,拍卖行要对布告的内容真实性担任。同样,安排招待竞买人,向竞买人供给材料,检查竞买人资历,收取确保金,结束竞买人注册。现场拍卖。拍卖行、竞买人依照布告的过程 、地址,以正常的拍卖次序对拍卖房地产进行透露竞拍。后若竞买的高价超出底价,有拍卖师击槌成交,应价高者即为买受人;反之,拍卖行宣告不成交并撤回拍卖标的。产权过户。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付出成交价必定份额的资金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帮忙下与托付人签定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付出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注册机关处理产权过户手续,获得房地产权证。
  
  
  二、房地产拍卖税费是多少
  
  
  法院拍卖的房产和实践直接购买的房产所需求交纳的费用类似,可是依然是存在有一些不同之处的,接下来就列举一下买法院拍卖的房产要交的税费品种:契税,契税是以权表现改变和变化的不动产为征税目标,向产权的承受人征收的一种产业税。应缴税规划包含:土地运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流,房产销售,房产赠与,房产交流等;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法规要求,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各地政府在不同样期对个人应缴税收入的界说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酬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尔所得等等状况分别缴税;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建立加、领受具有法规效能的凭据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据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房产销售手续费,是指由政府依法建立的,由房地产主管部分建立的房地表现意安排为房产权力人处理销售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佣钱,即拍卖人按拍卖成交价的必定份额向托付人及买受人收取的工作费。
  
  
  房地产拍卖过户的办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在拍卖行的指导下进行房地产的拍卖过户。需要注意的是,在房地产拍卖进行之前,需要对相关的房地产信息向媒体和公众进行公示,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如果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当积极进行改正,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
      农村土地未来格局究竟会怎样?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许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土地形成流转格局。农村土地的未来格局究竟会是什么样的呢?土地流转会成为突破点吗? 一、维持现状 继续小农经济,和现在基本一致,各地区只实行流转试点,大面积流转不会发生,少部分人从农村土地获益...


·不合格产品质量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不合格产品质量纠纷管辖地是哪里?因产品侵权引起的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项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


·对于农民来说,耕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一些农民的承包的耕地
      对于农民来说,耕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一些农民的承包的耕地比较分散,有时候为了集中耕种,其会和别的村民互换土地。目前在农村这样的情况比较多见,为了规避纠纷,维护双方利益,农民之间要签署一份协议。那么,互换土地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做个了解。 互换土地协议书...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土地承包是一种家庭承包方式,而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地方不适合家庭承包方式。对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需...


·惠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惠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


·法律规定中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土地管理法》第六
      法律规定中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 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


·外地离婚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流动人口到外地工作生活,他们没有当地户口,在处理一些事情的时候可能有些麻烦。比如夫妻双方感情有问题,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解决时,就得走离婚诉讼这一步了。一般来说,起诉离婚需要向当地的法院提出。那么,外地离婚怎么起诉离婚手续?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外地离婚...


·私募基金备案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地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备案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地有什么要求? 一、注册资本 法律未明确规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但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近期入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规定已设立的私募基金公司入会条件,最低的实缴资本需达到1000万。故律师建议在设立私募基金公司时最低注...


·管制期间私自去了外地有处罚吗
      管制期间私自去了外地有处罚吗 一、管制期间私自去了外地有处罚吗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不过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


·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怎么补偿?
      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怎么补偿? 一、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怎么补偿? 有土地使用证遇到拆迁的话那么要看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划拨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得到补偿的。我国也有相关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