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不管是朋友也好,亲人也好,借钱都需要写一个借条才算是正规的。写借条不管是对于哪一方来说,都算是一个保障,都更加安心。那么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
  
  借 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二、正规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借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与身份证一致,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小写大写金额要一致,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发生争议。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 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向债务人催要还款。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的收回。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写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担保人签字食指按印,同时要写全日期(年月日)。
  
  备注:借条应当写明“借到”多少钱,不宜写“借”多少钱,借到表示借款人已经收了借款。
  
  从上述介绍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其不仅需要注意到格式的问题,还需要在借条中详细的列明一些情况,例如借款人、借钱的金额、是否存在有利息、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在借条中列明写清楚的。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


·借条与资金周转区别是什么?
      借条与资金周转区别是什么?借条与资金周转区别是格式不同,前者是一种正规的借款凭据,但是后者仅仅是表明用途。因此也就意味着可以是因为资金周转而导致借款的事实发生,因此打下借条,这个关系应理应如此。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


·离婚后婚内的债务要如何还
      离婚后婚内的债务要如何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


·共同债务人连带债务人需要负哪些债务责任?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因为经济问题,和他人产生一定的债务关系,而你作为债务人就要负起相应的债务责任。同理,当你和他人同时作为一件事情的债务人,那么就存在共同债务的连带关系,则是当共同债务存在时,需要连带债务人都负起责任。那么,共同债务人连带债务人的责任是如何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


·投资公司债券在哪里买?
      投资公司债券在哪里买?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理财工具越来越多,债券投资相对于股票、外汇而言,风险较低,是不少投资者主要的投资品种。在债券中,分为国债和公司债券,一般来说,只有大型国企才会发行公司债券。投资公司债券风险较低,收益比较稳定。那么投资公司债券在哪里买?下面我们给广大投资者...


·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
      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一、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夫妻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因婚姻关系的消灭而成为个人的债务,但是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吗
      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吗 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吗? 有,《公司法》第一百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一共有13项职责: (1)决定...


·有借条对方坐牢出来了还要还钱吗
      有借条对方坐牢出来了还要还钱吗 一、有借条对方坐牢出来了还要还钱吗 1、因借条中的欠债坐牢的,出狱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 2、坐牢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似点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信贷管理法律、法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