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如实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应列入共同财产。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 夫妻离婚时有争议的保险主要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分为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主要是机车保险。财产保险和机车保险一般是一年一保。而离婚时争议最多的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最有价值的,人寿时间长,保险金额大,现金价值大。至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险都是短期的而且数额也比较小。人寿保险还具有储蓄理财等功能。
  
  
  (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人寿保险的现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请看以下说明:
  
  
  1、保险费是夫妻共同缴纳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保险费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 如果所缴纳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后分割现金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婚后的收入,购买的房产、车辆,而婚前的财产不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婚前购买的保险是属于婚前无形财产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不用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问题。
  
  
  
  


·一、离婚财产转移是指什么?
      一、离婚财产转移是指什么? 离婚财产转移即离婚一方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隐藏、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不正当的赠与,制造虚假债务证明等手段,减少供双方平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少分钱给配偶的非法行为。一旦发现将承担一定的制裁。 二、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处理? 对于离婚时应...


·未婚生子抚养费是多少钱?
      现实中,有的男女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就生下了子女,而这样的子女虽然会被认定为非婚生子女,但其也是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因此这种情况下父母也是需要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一般情况下未婚生子抚养费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婚生子抚...


·结婚乃人生大事
      结婚乃人生大事,但现实生活里,有很多结婚的夫妇还没有拿到结婚证。因此,很多新入婚姻殿堂却还没领结婚证的夫妇们会被一个问题所困扰,那就是,如果还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归谁呢,也就说应该如何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呢?法律上会考虑尽可能满足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进行判决抚养权。对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


·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在离婚后,很多人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关于抚养费怎么支付的问题,父母对孩子是负有抚养的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离婚是为了什么,都需要给予孩子相应的生活费抚养费,他毕竟是你的孩子,你都应该有义务去抚养他。下面就让来看看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的问题?一、离婚后需要承担抚养费是怎样的?...


·老公出轨孩子应该判谁抚养?
      要是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话,可以说对夫妻感情的影响是很大,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很多,而此时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那究竟老公出轨孩子应该判谁抚养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


·醉驾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吗?
      醉驾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吗如果子女需要报考公务员的话,醉驾可能就会对子女造成影响了。直系亲属中有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的(如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才可能影响其子女报考国家公务员。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夫妻离婚财产律师费是多少?
      对于夫妻选择离婚但不愿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通常因为产生财产分割纠纷而去请律师帮忙,宁愿多付律师费也不愿意让对方多分得一点财产,而律师费是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的,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律师费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律师费是多少?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涉外离婚我国公民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
      如今,涉外婚姻越来越多,由于思想文化等差异,离婚也不少。涉外离婚中也是有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需要当事人处理,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我国公民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怎么适用法律? 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


·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


·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后,依法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检察院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