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后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二、一方有精神病离婚条件有哪些?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无论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经须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离婚条件的。2、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仍有另一方给予照料,这样就可以离婚。在实际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后,给双方婚姻造成客观上的障碍,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实现或功能丧失,如不允许另一方离婚则对另一方来说是个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后,另一方在对其生活有所安排后完全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压力,也不会背负不忠不义之名。精神病人因为已经不能与正常人一样了,在表达自己意愿上面往往存在瑕疵,于是在协议方式下离婚,就不能准确判断其是否是做出了真实意愿表示的,所以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与精神病人离婚。而要想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患病的一方就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出庭参加诉讼。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


·国家赔偿金额如果不赔会怎么处理
      有的时候我们会在生活中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比如说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的政府机关滥用权力,强拆的案件并不少见。对于给公民造成伤害的事件,国家机关是应该对此进行赔偿的,才能体现了国家对于人权的尊重,如果国家赔偿金额如果不赔会怎么处理? 一、申请国家...


·走私烟按国家刑法应怎样处理
      走私烟按国家刑法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针对偷逃应缴税额的不同,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同:1、走私烟草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属期徒刑。2、走私烟草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


·起诉离婚普通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其实法律上面都是有程序要求的。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又可以具体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一般在案件情况比较复杂的时候才会采取普通程序。那究竟起诉离婚普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普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怎么判刑
      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怎么判刑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


·结婚时隐瞒患有精神疾病,婚姻关系是否可以撤销
      拟缔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前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


·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
       离婚打官司的不在少数,也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之所以会打离婚官司,一般都是因为担心财产分割不公平。但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离婚财产分割是需要缴纳费用的。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离婚涉及的财产额度不同,收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如何收费。 ...


·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否可以撤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该赠与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不能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否则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共有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在夫妻离婚或同居情侣分手等情况下...


·关于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婚前财产要如何界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在财产问题的处理上出现纠纷,有一部分当事人是不知道哪些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需要你注意,被认定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前个人财产如何界定。 (一)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


·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外遇其实也就是出轨、婚外情,这往往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对于另一方来说,在发现配偶有外遇的时候打击往往是很大的,而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也不在少数。那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