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院判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院判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
  
  1、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3、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4、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虽然在刑八中将醉驾行为入刑了,但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里面,也让一部分醉驾行为免于刑事处罚,甚至有一些还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于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就要区别一些醉驾行为,如今已经不再是只要有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就一律认定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罪两年三次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两年三次怎么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


·网络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网络诈骗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些都是要根据网络诈骗的金额,还有当事人是有意还是故意的,量刑的参考标准有很多,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记载,那么网络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对于这一问题国家有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网络...


·犯罪分子犯罪未遂有哪些特征
      犯罪分子犯罪未遂有哪些特征 一、犯罪分子的犯罪未遂都有哪些特征 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而且着手本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诉法的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法律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因为法律也是需要适应我们的现实生活的发展的,因此,我国会对于一些法律当时规定的不是很具体的地方进行解释,我国刑诉法就有解释的规定,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诉法的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但相对于逮捕,刑事拘留的强度就比较低了。实践中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也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那么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强奸罪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与14周岁以下女童发生性行为,就算不是使用暴力等手段,也会构成强奸罪。那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强奸罪】以暴力、...


·判刑10年一般几年出狱
      判刑10年一般几年出狱对于判刑十年的罪犯,在极致的情形下五年就可出狱,但这只是理论上,实践中一般提前两年或三年出狱的占多数。判刑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考虑刑期折抵、减刑、假释等情况的,原则上就是坐满十年牢才能出狱,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减刑条件的罪犯是很少的,在监狱服刑的人有...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去年十月份,我国最新实施了方修改后的民法总则,该法规相较于民法通则来说,修改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也做出了调整。我们知道,各法规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自民法总则颁发以来,行政拘留适用年龄的规定有何变化呢? 一、行政拘留年龄...


·什么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一、什么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刑法...


·犯罪预备和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中止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


·哪些情况下精神病不用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精神病不用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