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在生活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往往有诸多争议,此时许多人便想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解决该类纠纷,但是令很多人感到困惑的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呢?因此,为了帮助各位解决问题,今天的我们便在这里做一些具体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可以是单纯的民事诉讼,即人交通事故引起的身损害赔偿案件,也可以是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案件,均属于侵权范畴。也可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果肇事者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医疗费
  
  (一)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伤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入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治疗费、化验费、药费、住院费等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哪些费用不能得到赔偿?
  
  1、受害人自己在药店买药,没有开具正规发票,那么,这部分医药费就无法向车方主张赔偿;
  
  2、受害人合理的医药费支出才能获得车方的赔偿,若为明显不合理的医药费支出,如高昂的保健药品费用等,一般都无法获得理赔。
  
  二、误工费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害而本应获得却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法得到或者无法完满得到的利益。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包括陪护人员陪护病人,受害人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义务人赔偿交通费以受害人提供的正式票据为支付凭证,没有正式票据的一律不赔。正式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就医住院相关费用赔偿、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却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里的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因为就一般伤害而言,受害人一般不需要特别补充营养。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因为伤害重,不一定造成残疾。反之,伤害轻,也不一定不造成残疾。总之,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法院会参照医疗机构就案件出具的意见。
  
  六、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死亡人亲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费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后事,同时也是确定一种赔偿项目和具体赔偿标准;按照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有关标准来确定丧葬费的标准;具体标准以该地职工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累计计算6个月,其总和便是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丧葬费总额。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人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上所述,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的问题,我们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事故的造成者没有涉及到刑事的程度,一般都属于民事诉讼类的纠纷。但是不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标准来对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进行相关的损害赔偿,


·判定罚金怎么交
      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


·一、醉驾电动车司法解释会如何处罚?
      一、醉驾电动车司法解释会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事实和规定,确定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 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驾驶的电动车没有达到机动车标准,醉酒驾驶电动车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交通事故中对老人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中对老人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事故中会赔偿多少就要结合受害者所受到的伤情来进行确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


·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在城镇道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飞速行驶的摩托车,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那么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是否和汽车的责任判定标准一样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能出结果?我们根据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给您详细介绍下。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一般物业无权停水停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服务的内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行。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 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厂区内交通事故归警察管。 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


·交通违章可以异地办理吗?
      交通违章可以异地办理吗? 交通违章是可以异地处理的。 本人如果不在违章地的情况下,可以由朋友代办。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给你的朋友,即可帮您代为处理异地交通违规。还可以通过邮政进行异地违章罚款代缴业务。 处理交通违章,需要到交警队办理...


·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有哪些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为基础的,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的问题。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了,车子没买交强险,现在没有钱交医药费,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216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


·深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深圳市是我国经济特区,经济发展迅速,人口密集。深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别一个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这两个方面其中有包含了很多具体项目。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深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更细致的讲解。 一、误工费: ...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