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民间借贷法律新法规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如今,我国的公民可以用非常多的方式来借钱或者是贷款,我们可以向那些规模比较小的一些个人盈利的银行来贷款一些小数目的钱,或者是通过一些基金还有在网上也可以进行一些借钱或者是贷款。现在很多地方的借钱或者是贷款的这些工作中非常多都是我们公民所进行的一些借钱或者贷款,也因此会产生一些矛盾或者是人与人之间的一些争论。那么在2018年国家为了减少这些争论在法律上也做出了一些更新更加清楚的规范。第一、新的规范。1、在进行借钱或者是贷款的这两件事的时候所设立的这个合同是必须要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来拟定的这样才能得到法律上的认同以及保护。在拟定之后要改变这个合同内容或者是想要结束这个合同也是一样的。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借了一些钱或者是说像一些部门带了一些款,如果他们之间在进行这个交易的时候就已经在合同上写明白了什么时候还这笔钱,那就可以按照在合同上所说的内容来进行,如果两个人没有说,那这个借出钱的人是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借钱的这个人还回的。只要他要了借钱的这个人就必须得给,如果他现在给不起的话,也是可以看当时的具体的情况来要求他一批一批的还钱的。2、如果是和某些部门产生的一些这种借关系,那么在利息上是可以比个人之间的这种关系高一些的。如果在利息上有了一些不同的意见,最基本的是要根据法律来看,当然也要想到双方所在地的消费情况以及这个借钱的这个人的一些具体的情况。3、如果在借钱的时候两个人说好了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在还钱的时候只要把借多少钱还回来就可以,那么如果已经到了该还钱的这个时间借钱的人还是不还钱,经过借出钱的这个人的提醒也没有这样的意向,这个时候要是借出钱的人让这个借钱的人在接下来还钱的时候要对超过这段时间增收一部分的利息,是会得到允许的。4、如果想要有借钱交易的这两个人在利息上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想法的话,合同上又没有写出具体的情况,也没有其他任何人能证明这件事情,这时候的利息就要根据他们所在地的银行在同样的类型上的贷款上所收的利息而定。5、如果两个人进行了借钱或者是贷款的交易的,借出钱的这个人把每一个月会得到的利息和他所借出这个钱数加在一起共同来算出下个月的利息的,这种重复收利息的情况是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的。总结上面所说的各种要求。所出的人新规定就是:无论是什么情况,合同必须合法、利息按照双方的约定或者是法律来决定、与一些部门借贷的利息是可以比个人高的、可以不给利息,但如果超过约定的还钱时间,借钱的这个人就会得到要利息的允许、不可以重复的收利息。
  
  
  


·夫妻共同债务用什么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用什么清偿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


·男方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男方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男方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借钱结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现今的债务偿还方式有很多,债务抵消就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债务抵消也有自己的条件和限制。比如哪些条件的债务可以抵消,哪些条件的债务不能抵消,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等等。如果不符合规定,即使抵消了债务,在法律上也是不被承认的,下面将为您一一解读。 一、抵消人...


·出借人把借条转给他人合法吗?
      出借人把借条转给他人合法吗?出借人如果协商一致将借条转给他人,那么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债权转让是合法的,但应将债权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最好的办法是和欠钱的人、接受借条的人一起签订一份债权转让合同,就合法了。借款人还款时一定要“还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出借人,除非出借人出...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


·公司债券资金流动风险有哪些?
      公司债券资金流动风险有哪些?1、债券投资风险防范的预防措施是对债券的发行做出种种有利于投资者的规定,是风险防范中重要的一步。在发达国家如日本,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发行额都有一定的限额,不能超过资本金与准备金的总和或净资本额的两倍。 安全系数高的公司债券容易被认购,这对公司本身也是一...


·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欠债还钱可谓天经地义,对于欠债不还的人您都很痛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赖账的现象时常发生。当我们遇到欠债不还往往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当我们采取诉讼的时候,即使法院已经做出了调解、判决或者裁定,有些人仍然不履行其义务。这时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


·离婚诉讼中债务怎么审理?
      离婚诉讼中债务怎么审理?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新情况,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


·计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计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计算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 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


·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
      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遵循下列几个原则: 1、处理原则。《民法典》第676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