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有哪些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买方应拒绝收房。
  
  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在收房时一定要审核开发商是否符合上面的条件。
  
  二、业主收房时需注意的要点
  
  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必须先验房后收住宅钥匙。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3、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
  
  4、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①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②《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③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新房交房时,一定要先确认开发商是否符合交房的条件,查看相关的证件是否齐全;然后仔细验收房屋,有无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确认无误后,再签字验收。
  
  商品房交房主要就是指在商品房符合交付标准的情况下,由开发商依照国家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的约定,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之后购房者就会对商品房的占有。至于商品房的所有权,还要办理了过户手续、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之后,购房者才能取得。
  
  


·交通肇事逃逸后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该怎么处罚在有交通肇事情形的时候,本身是极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的,而要是此时肇事者还有逃逸行为的话,那对其的处罚可以说就是比较重的。那到底交通肇事逃逸后该怎么处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该怎么处...


·骑电车撞人赔偿标准
      骑电车撞人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


·甘肃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找专长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交通事故律师 ? ? ? ? ? ?医疗纠纷律师 您都知道,各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甘肃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甘肃省...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鉴定,才能具体知道构成的是多少级伤残,然后才能据此作出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


·交通伤残二级赔偿标准2023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交通伤残二级赔偿标准2018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90%×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90%×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


·一、车祸伤残误工费规定是怎样的?
      一、车祸伤残误工费规定是怎样的?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


·一、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扣驾驶证吗
      一、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扣驾驶证吗对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是不会扣押双方的驾驶证的,但是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时候,就需要把双方的驾驶证进行扣押,有可能车子要回带回去。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后,会制作一份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责任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责任。如果对责任责任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核。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申请人:????????? ,男,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是怎样?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是怎样? 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一、醉驾没移交检察院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一、醉驾没移交检察院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吊销驾驶证是肯定的,检察院不起诉,只是免去了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


·电动三轮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电动三轮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电动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范围,所以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