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夺司机方向盘什么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抢夺司机方向盘什么罪?
  
  
  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案件分析
  
  
  王某早上开车去上班,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恰巧停在了一辆公交车后面。红灯变绿灯后,公交车并没有马上启动,挡住了王某的车。王某便下车,冲上公交车找司机理论。几番争吵后,没等王某下车,司机便将公交车迅速开走。王某一气之下与司机争抢方向盘,想强迫司机停车。
  
  
  在王某的抢夺下,公交车失控,撞上了路旁的隔离带,造成公交车乘客受惊、司机受伤、公交车辆和路边护栏损坏。经鉴定,公交车受损价值为3175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他人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三、法律依据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某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所幸公交车只撞在了隔离带上,并未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他人经济损失,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显然是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公交车上的人比较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可以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对抢夺司机方向盘的犯罪行为显然应当进行重判。在相关的案件分析中,都可以知道,不需要发生交通事故,只要有这一行为,就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遗弃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有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公民不履行义务,抛弃子女或者老人,导致其致死致残的,会构成遗弃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明确的遗弃罪的法律条文,为了更好的打击这类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司法解释。那么遗弃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做个详细介...


·侵占罪的入刑数额是多少?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将他人的东西占为己有,侵犯他人的利益。侵占罪的入刑数额是多少?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一、侵占罪的入刑数额是多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


·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结案吗?
      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结案吗?不可以结案,公安机关决定拘留应予执行,因涉及到相关原因被拘留所拒收的,可以暂不予执行,但后期可以继续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


·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中国刑法中规定了许多犯罪,其中有一条就是私分国有资产罪,顾名思义,就是把国有资产据为己有,这就是贪污,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但是有很多人对私分国有资产罪这个罪名的了解还是不是了解的太详细,所以就给您分享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 一、犯罪构成要件 客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本罪所侵犯的直...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3、实行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缓刑在我国是政府对于犯罪嫌疑人宽大处理的一种表现方式。同时换型,当然也是需要相应的条件的。比如说,最主要的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良好。只有这样能够帮助查清案件事实才能够适用缓刑。那么具体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 刑法...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无需公告吗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无需公告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实务中一般是无需公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性质,是区别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新案件类型;同时,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在“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间内发现可以附带...


·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
      我们提到职务犯罪的话,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在国家的公职人员当中,就包括监察委员会,如果监察委员会存在职务犯罪的情况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 一、...


·开庭不认罪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个刑法类案件相对于民事类案件来说,要复杂很多,我国对于法院中,两个案件的法庭的一些诉讼程序都有做规定,一般刑事类案件,在法庭中都会安排两个法警,但是在民事类案件中,就比较简单。那么开庭不认罪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怎么办? 嫌疑人拒不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辩解或沉...


·故意杀人罪年满多少周岁承担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以上。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


·缓刑是什么意思、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提到缓刑,可能很多人都请说过,这主要是在法官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同时作出的,也就是说缓刑只能在这个阶段作出。另外,作出缓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因此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判缓刑。那您知道缓刑是什么意思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