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婚前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之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婚前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之前,夫妻任意一方已经获得的财产,该财产对其形式不做要求,比如说不动产或者是知识产权等,只要是合法的财产,法律都将予以保护,而这类财产
  不会因为婚姻状态的产生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首先要确定属于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部分的种类,其次在进行分割。根据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认定为婚前财产的有:1、夫妻在婚前所获得的个人劳动收入,或者是他人赠与,父母长辈处继承的遗产等,以及其他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取的财产;2、如果军人专业回乡所获得相应的补贴,一般有补助费等,如果该类军人在转业后存在较短的婚姻,该部分收入也不能算作夫妻共同所有;3、与自身身份不能进行分割的收益,一般指代的是知识产权等经济性利益;4、夫妻在结婚前就对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了分割,达成离婚前协议;如果该协议为口头协议,那么在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内,可以进行确认。就婚前财产的分割可能是因为多种情况引起的:比如说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等其他原因产生了离婚事由,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的时候也应当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并区分出婚前财产部分;另一种情形是夫妻一方在婚后,一方遭遇到不测,其属于个人财产部分其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需要进行分割继承处理。对于发生以上分割婚前财产事由后,一般可以先通过协商的途径进行解决,因为在夫妻婚姻期间一般都是一起生活的,属于婚前财产部分可能也会涉及到夫妻共同经济产生孳息的情形,比如说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仍然在按期还贷,该笔资金也是从夫妻共同生活的费用中扣除的,所以协商是最友好也是最有效率的解决财产分割事由的途径;如果确实对于财产分割存在重大分歧,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如果财产婚前财产的分割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那么对于婚前财产进行确定之后,是否可以直接按照界定的内容进行划分,在实践中并非婚前财产在婚后就不会转变成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尤其是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夫妻双方产生离婚,夫妻对于房屋的分割产生的纠纷尤为常见。比如说不动产,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商品房,女方没有出任何的费用,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后男方表示愿意添加女方的名字,随即去房管局办理了相关加名的手续。在办理手续之后女方获得了该房屋的相应的产权,其具体的所有权份额依照登记时记载的为准。另一事件中,男方在婚前购买了房屋且全款支付,但是房屋没有进行装修,与女方约定房屋装修费由女方出,且仅是口头约定结婚8年后将房屋过户至女方名下,但是5年后男女双方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房产且表示男方有过户房屋给自己的意愿,但是男方否认,因为缺少相应的书面证据,最后女方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只是获得了装修款的赔付。所以对于婚前财产的分割,一般来说依照法定,如果有约定,该约定合法也会被予以考虑。
  
  
  


·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婚姻关系那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的关键一部分,可是有时候,有一部分夫妻在生活时,可能其中一方就是要和对方离婚。其实夫妻关系有时候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完全是可以沟通协商一下的,但是,就是有一部分人,不给商量的余地,直接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三次都不给判。那么,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 一、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 可以,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


·离婚财产分割范围是怎样的
      当夫妻感情走到了尽头之后,如果打算离婚就需要同时对财产、债务以及子女的问题作出处理。其中虽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但首先要区分一下分割的范围,毕竟夫妻之间的财产很多。那法律中规定离婚财产分割范围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时需要分割的财...


·抚养关系变更
      原告王某。 被告孟某,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宿豫县人民武装部,干部,(人武部宿舍)。 王某与孟某变更抚育关系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任xx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孟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以审理终结。 原告王某诉称,...


·婚姻法中对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从来都是离婚父母不变的话题。其中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父母争议的焦点。对此我国《民法典》中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规定的内容吧。1、抚养费的内容。“抚...


·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打官司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当事人都出庭,这样才能方便法官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但现实中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因此在接到法院的传票之后,其实也是不会出庭的。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


·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麽?
      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麽?不管是新《婚姻法》还是明年初开始实行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外遇要坐牢,事实上对婚外情行为本身,除了受到道德谴责,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情行为引发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凶杀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结果,《民法典》(201....


·现在结婚登记年龄是多大
      现在结婚登记年龄是多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 二、法律规定的结婚必要条件有哪些 结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要怎么处理
      如果离婚的时候,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那肯定就是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这样就可以多分得一些财产。当然要是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话,对于另一方而言也是一种侵犯。那通常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对方隐藏财产要怎么处理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


·新婚姻法里有离婚补偿吗?
      新婚姻法里有离婚补偿吗? 一、依现行法律规定,没有任何补偿; 二、依现行法律规定,女方生育功能障碍也不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 三、现行《婚姻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结婚收取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收取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