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女方要财产怎么分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女方要财产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离婚个人财产主要有哪些?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在夫妻生活中,男人有出轨情况的,女方通常不会原谅而是选择离婚。对双方来说这都是大事,尤其在财产分割上面。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对方在离婚中有法定过错情节的,女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会适当照顾女方一些。
  
  
  
  


·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
      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1、婚前隐...


·离婚诉讼中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的?
      随时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男女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变化,导致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在离婚诉讼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了。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对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的是如何规定的。 一、《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制订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行政部门侵害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按照国家赔偿的标准执行。具体到赔偿标准的确定,要按照几个原则执行。否则就容易使公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那么制订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制订国家赔偿...


·夫妻双方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若有子女的话,一般免不了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这里的抚养费与一般的抚养费不是同一含义。一般的抚养费指的是父母或者其他与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关系的人,承担了孩子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这里的抚养费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抚养费,指的是当事人不能履行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时,...


·无法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
      无法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一、无法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于这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要求的条件也不是不同的。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


·未婚抚养费怎么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还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的。因此日后父母解除同居关系的,也要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那此时未婚抚养费怎么支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
      无论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进行诉讼离婚,此时当事人是否请律师,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选择,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也就是说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律师,当然在请律师的情况下要支付律师费用,那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 聘请律师的...


·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为了维护国家的形象,对于请求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会被受理。在审理之后,发现公民或者单位主体确实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时,国家机关需要按照既定的赔偿方式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根据规定,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一、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


·一、婚内不忠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婚内不忠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婚内不忠,并不会影响财产分割,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进行分割,但如果可以举证对方重婚的,则主张对其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1、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不是分割财产多少的因素。二婚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也是夫妻共有财产均等分割,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2、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怀孕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怀孕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