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事实上,如果遗嘱中或是赠与合同中没有指明这项遗产只可以由夫妻一方继承的话,那么这项财产就会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也就是说,留下这项遗产的人没有明确地告知大家这项财产只可以由一个人来继承,这种情况下,所得到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如果这对夫妻还维持着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只要这对夫妇没有离婚,那么他们所获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一对夫妻已经商量好他们的财产是共同所有还是私人所有,并做出了纸质版的约定书,那么便可以根据书面上的约定划分财产。
  
  如果他们没有提前约定,或者他们的约定并不明确,那么还是要遵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也就是说,他们的财产还是归夫妻双方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那么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几类呢?
  
  共有以下六个大类。
  
  1、夫妻结婚之后,对于原本的个人财产进行加工或改良,使得它的价值增加,那增加的部分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这意味着什么呢?
  
  就是说,在婚姻关系中,对夫妻中的某一方原有的房屋进行装修、美化,增加了这栋房屋的价值,那么,增加的价值就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2、夫妻结婚后,他们双方的财产所产生的利润。比如,他们存在银行中的存款所带来的利息,这一笔钱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中的一人或两人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他们所获得的赔偿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后,夫妻所获得的礼物、包括一方所获得的遗产,这些也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这里便提到了遗产的继承问题。
  
  5、夫妇在夫妻关系没有破裂前所得到的保险金、退休金都应归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6、夫妻中的某一方由于偶然中奖所得到的奖金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通过以上这段解答,大家是否已经清楚继承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问题了呢?小编再来归纳一下:如果没有明确指出只能由夫妇中一人继承财产,那么继承来的财产就归夫妇二人所有。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


·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一、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1、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范本: 2、公民申请办理放...


·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在哪开
      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在哪开?到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的档案管理单位通过人事档案证明或者到派出所开具。针对两种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1、通过自己或任一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证明亲属关系,需要复印档案中的相关文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的印鉴,可以据此作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2、到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


·一、遗嘱怎么写才能适用代位继承?
      一、遗嘱怎么写才能适用代位继承? 遗嘱不能使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按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


·一、继承法司法解释中遗产处理是怎么样的?
      一、继承法司法解释中遗产处理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遗产继承的时效是多久?
      遗产继承的时效是多久? ?按照《民法典》第1124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只对接受遗赠继承规定了时限。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的话是没有继承权的,依据《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在各省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请咨询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也可以到所在省的司法局搜索。一般的放弃继承公证最低200元,有明确财产数额的按1-2%收取公证费。1、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


·同居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
       很多人都咨询律师,同居中的一方死亡,我国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能继承其财产的,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有些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可以继承其财产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哪些情况另一方可以继承财产。 一、法...


·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全归第一继承人吗?
      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全归第一继承人吗?被继承人的遗产全归第一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