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增加抚养费代理词有几部分组成?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增加抚养费代理词有几部分组成?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 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记号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所接受。
  
  在增加抚养费的过程当中之所以要写代理词,肯定就是双方私下对增加抚养费的这件事情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所有的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原告的代理人都会针对民事纠纷的实际情况先写好一份代理词,代理词当中要交代清楚代理人的合法地位,其实跟刑事案件当中的辩护词的性质基本上是一样的。
  
  


·离婚抚养费每个月多少钱?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此时也是不能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的,虽然不能直接抚养子女了,但却需要支付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抚养费每个月多少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抚养费每个月多少钱 ? 根据我国《婚姻...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即使实施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也给没有过错的公民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些,此时该公民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补偿还是国家赔偿呢,换言之,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


·一、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
      一、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婚姻法结婚几年彩礼不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婚姻法结婚几年彩礼不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


·一、夫妻间的判决离婚案是和财产一起判决吗?
      一、夫妻间的判决离婚案是和财产一起判决吗? 夫妻间的判决离婚案和财产不一定必须要一起进行判决,判决的顺序主要取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的顺序。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进行判决。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离婚,法院就只会对是否离婚进行判决;如果...


·诉讼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夫妻之间的事情,相信也只有当事人才能说得清楚了。因此,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般是要求当事人都出庭,这样才有利于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一方不愿意出庭的情况,那此时诉讼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 1、首部 (1)标题。 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 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到第1063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


·有关人员离婚有精神病怎么赔偿?
      一,有关人员离婚有精神病怎么赔偿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离婚,是基于合法有效婚姻产生的夫妻关系而消灭。夫妻间的忠贞、扶助义务亦随之消失。因此,对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有关于离婚后的生活、居住问题则是本文探讨、研究的主要问题。关于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


·发生冤假错案向谁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国,发生了冤假错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正是国家为了补偿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所颁布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冤假错案难免会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之中,尽量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那么如果受害人发生了冤假错案向谁申请国家赔偿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国家赔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