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只要这份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欠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份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约定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
  
  
  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就会发放离婚证。协议离婚的过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所以一般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
  
  
  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
  
  
  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离婚损害赔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实施与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意图杀害家庭成员的,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也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无论损害后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伤害的事实,都构成了损害的事实。在离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一方提起离婚,无过错一方由此受到财产上和非财产上的损害。离婚财产上损害的范围,只限于无过错配偶一方因离婚所受到的现有财产权益的损失。离婚涉及的非财产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下面的章节中还要具体的讲述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无过错配偶一方遭受财产上损害和非财产上损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了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主观态度。在侵权行为中对过错程度的划分不影响其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在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以配偶一方有过错为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过错就是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故意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过错配偶一方有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离婚原因情况的存在。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如果是因一方做错了事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给予赔偿的,而对于这笔赔偿就要双方协商好,不管是真接给,还是打欠条,都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所以,不同的情况就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发行公司债券数额要求是什么?
       公司的成立需要满足许多的饿条件,当公司成立以后,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一部分的资金,这样可以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方便公司的运行过程中能够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周转。但是发行公司债券数额要求的条件是必须要达到了,否者公司的债券是不能发行的。 一、公司债券发行额不低于多少 1、《公司...


·彩礼债务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彩礼债务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1、如果是因彩礼产生的债务,那么属于民间借贷,法院会判令偿还 2、如果是夫妻感情不和,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需要符合以下情形: 没有领结婚证; 没有共同生活; 结婚后共同生活不到一年,且男方家里贫困,为了支付彩礼欠下债务 注意诉讼时效...


·正规借条的写法和格式是怎样的?
      正规借条的写法和格式是怎样的? 一、正规借条的写法和格式是怎样的? 借条 甲方( 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利息为:______%(月利...


·三方债务转让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一、三方债务转让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三方债务转让协议格式需要有甲乙丙三方的详细信息,并写明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协议内容。在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时,要仔细阅读三方债务转让协议书中的各项条款,确认完全理解并认同之后再签字。 甲方: 乙方: 丙方: ...


·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该怎么认定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属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法律法规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法规欠钱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


·有借条对方坐牢出来了还要还钱吗
      有借条对方坐牢出来了还要还钱吗 一、有借条对方坐牢出来了还要还钱吗 1、因借条中的欠债坐牢的,出狱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 2、坐牢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对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多多少少还想知道一些的,债权人是被借钱的一方,而相反债务人就是借钱的一方,对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帮助您更好的理解债权人与债务人方面...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一、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  (单位名称)的债务已清理完结。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


·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查阅有关的会计凭 证、帐簿等资料时,银行应积极配合。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


·对于一般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一般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一般欠钱不还,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