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生擅离职守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生擅离职守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
  
  
  需要负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重要前提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有效。表现在:
  
  
  (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
  
  
  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用人单位才可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结合上述,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本单位的客观情况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并需要做到公平合理。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虽然擅离职守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在用人制度上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如果给用人单位带来严重的损失,那么需要按照情节承担刑事责任,严重的情况可以进行坐牢。所以擅离职守是不是大事,具体要根据有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为主。
  
  
  
  


·医疗保险怎么查询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员工买社保,单位给员工买社保后,员工自己该如何查询呢,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其实社保一共分五类,其中有一项是医疗保险,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如何查询医疗保险。医保查询方式如下:1、一般社会医疗保险都是自己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买,但是有时候自己买...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 医疗事故是病人在进行医疗过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 医疗事故是病人在进行医疗过程中因为医务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病人权益的损害。为了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管,增强各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医院必须制定相应的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制度的具体内容。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第...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费用是多少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费用是多少?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预缴付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要对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行为以及受损害的后果承担举证责任。 大概有以下几种含义: 第一,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


·医疗事故法律程序
      医疗事故法律程序法规 在现实生活中,医患纠纷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如何能够正确的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我们越来越关注的热点。医疗事故法律程序法规的学习是增强解决此类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整理出相关规章制度,供您借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医保合同诈骗500万判多少年
      医保合同诈骗500万判多少年?医保合同诈骗500万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新生儿医院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医院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新生儿医院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改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已经上了户口,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直接到户...


·不做伤残鉴定就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只能赔偿医药费
      不做伤残鉴定就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只能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其他没有赔偿。护理费、误工费的天数,要看伤者伤情来确定,首先住院期间的全部赔偿,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然后结合伤情,保险公司确定赔偿多少天的。每天赔偿多少钱,要看伤者的收入情况,要提供3个月...


·公司辞退过了医疗期的员工可以吗?
      公司辞退过了医疗期的员工可以吗? 一、公司辞退过了医疗期的员工可以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满足3个前提条件: 1、按照法定标准应当享受的医疗期已经享受完毕; 2、医疗期届满后,员工不能够从事原工作; ...


·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国家出台开放二胎政策,近几年呱呱坠地的新生儿越来越多,加之这几年我国经济繁荣发展,我们比以往更重视少儿的健康,那么购买少儿医保就是必须的,少儿医保可以在学校申报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申办。接下来,由我们带您详细了解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一、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