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第二发明人有用吗 重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专利第二发明人有用吗 重要吗专利指的是一项发明拥有受保护的独有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专利发明人就是指对这项发明做出过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不是指那些负责组织工作或者辅助他人工作的人。如果想要申请专利的话,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相关的申请文件到专利局,而且要缴纳相关的费用,从而自己进行申请专利。如果自己不想亲自办理的话,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一般来说都是委托一些专业的机构代为申请,因为普通人可能对法律程序不是很熟悉,容易导致出现差错而不能申请到专利或者保护的范围不当。专业的代理机构一般都掌握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助申请人撰写一份更有技术含量、更符合法律标准的文件,这种文件往往能获得最佳的保护效果。委托人的申请也会更加顺利地通过审核,从而真正做到少花钱、干实事。但是有的技术不是属于一个人的,是由多人进行攻克的,所以在署名的时候会出现先后。一般排名越靠前的发明人也就意味着对该项专利的贡献越大。那么专利的第二发明人有用吗?其实署名的时候排名越靠后的发明人越来越没有实际意义,署名也只是表明曾经参与过这项专利技术。但是在评职称的时候还是具有一定作用的,一般第一发明人、第二发明人、第三发明人和第四发明人会得到相应的奖励。此时第二发明人还是有用的,获得的好处也是仅次于第一发明人。因为专利发明人除了可以获得一些政府奖金之外还可以用来评职称。评职称的时候是根据不同的等级甚至不同的单位进行评定。但是对专利的要求是不一定都相同的,比如对于一些高级的职称评定,如果要求是专利第一发明人的话,第二发明人基本就没什么用了。所以专利第二发明人到底有没有用是看具体的职称评定要求。
  
  
  


·商标被抢注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商标被抢注管辖地怎么确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移交的问题,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的。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


·汇编权侵犯著作权怎么办?
      汇编权侵犯著作权怎么办?汇编权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进行侵犯,其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进行侵犯,其行为已不仅具有民事侵权性质,而且在严重情况下同时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利益。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认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侵犯...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哪些 关于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其实也就是《著作权法》当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行为,那么究竟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哪些呢?现在,我们就为您做详细阐述,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一般是多久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一般是多久(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


·注册商标续展变更是什么意思?
      注册商标续展变更是什么意思?1、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其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法》第23条、第24条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23条对此作了规定。2、注册商标的变更根据,《商标法》第15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0...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哪几种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几种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 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包括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三大类。 侵犯著作权又可再分为侵犯著作人身权与侵犯著作财产权的行为。侵犯商标权主要表现为盗用、冒用他人商标的行为,冒用又可分为“正向冒”和“反向冒”两类。侵犯专利权主要表...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形: 1、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即专利因其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其效力。 2、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1)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专利...


·抢注外国商标被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抢注外国商标被撤销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利归属是谁的?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利归属是谁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