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只要是已经有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想法,很少还会提前的告知员工,基本上就是在告知的当时就要求员工顺便办理好离职的手续和工作的交接了。经济补偿的问题跟是不是突然解除了劳动合同实际上没有什么关系的,关键要看用人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真正原因了。
  
  


·一、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况是什么?
      一、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况是什么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 1、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单件性、周期长且管理部门多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预决算在审计过程中不仅涉及建设单位,还要涉及负责项目审批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勘查、设计、购货、施工、监理等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是什么? 在建筑落成之后,要经历验收过程,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包括哪些?身为一名合格的建筑设计师不仅要掌握设计知识,同时也要熟知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规范,也只有这样才能对建筑里的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重点内容。 《建筑工程...


·公司辞退员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则单位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针对不同工时制的劳动者,可能在计算加班工资上面有所不同。那到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工资如何计算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多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


·大连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大连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大连劳动争议仲裁的详细流程。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


·一、怎么申请重庆市工伤待遇?
      一、怎么申请重庆市工伤待遇? 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二、 工伤待遇的内容和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


·童工工伤10级怎么赔偿?
      在我国,年龄在16岁以下的工人属于童工,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和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但是还是有企业因为贪图利益节省成本,从而雇佣童工。工作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有意外发生,导致产生工伤等,那么童工工伤10级怎么赔偿?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


·国企旷工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旷工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 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二、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