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财产分割有异议能先判离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姻财产分割有异议能先判离婚吗?可以,先判决离婚后,两年内再次提出诉讼请求。二、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离婚条款释义: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离婚时,夫妻双方可能留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存在纠纷,此时,依旧可以先办理李手续,在离婚后的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请求,但是此时各方有可能已经将财产进行了转移,故而建议在离婚手续办理前就处理共同财产。
  
  
  


·在深圳怎么起诉离婚手续费吗,需要多少手续费
      婚姻期间双方的性格如果不和的话就容易总是发生争吵,如果双方都无法包容的话自然就会导致感情破裂,之后就会考虑到离婚问题,不过说到离婚,其实大多数人对离婚的办理手续是不了解的,不知道起诉离婚需要经历怎样的程序,那在深圳怎么起诉离婚手续费吗? 深圳上诉离婚手续费需要花多少? 一般情...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咋不能增加,造成的后果就是在离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而如今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并且在上方要说明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


·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讲,其还需要父母的抚养然后才能更好的成长。而要是此时父母离婚的话,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那到底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


·随着离婚人数的增多
      随着离婚人数的增多,现在离婚率也逐渐上涨,在离婚中有两件大事情是比较难处理的,第一件就是财产问题,其次就是孩子抚养权问题,那么是否允许离婚孩子轮流抚养?一般情况下是允许的,是在对孩子有利的一方来确定抚养权问题的。是否允许离婚孩子轮流抚养?一般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


·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知道,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了孩子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是需要先就孩子的抚养权等债权债务关系的分担进行协商。那么对于抚养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是女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则是女方的权利。 首先,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还威胁会杀害女方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还威胁会杀害女方怎么办? 一、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还威胁会杀害女方怎么办? 1、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还威胁会杀害女方的建议分居,然后起诉。如果有人身危险及时报警。 2、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


·一、夫妻财产养老保险也属于吗?
      一、夫妻财产养老保险也属于吗?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


·诉讼离婚怎么收费,财产保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诉讼离婚说的通俗点也就是夫妻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这个过程不仅要花费当事人很多的时间、精力,所支出的费用也是比较多的。而根据法律的规定,诉讼离婚怎么收费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怎么收费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