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无论夫妻双方结婚多久,在离婚进行财产分配的时候,都应该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婚姻不是儿戏,在结婚之前一定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因为结婚不仅相应的产生权利,夫妻双方对彼此也有义务,所以在结婚之后,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会提交很多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都会被法院采纳,离婚诉讼也是如此,那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也就是说法院会采纳哪些离婚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


·夫妻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当共有房屋被法院判归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又反悔时,就会出现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离婚时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


·父母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吗?
      有的人在结婚的时候精神都还是正常的,但婚后受到各种的压力,可能精神上面就出现了问题,严重的甚至还会演变为精神病。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精神病人的父母是否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和这个问题。 一、父母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吗? 法...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是我国常见的诉讼种类之一,一般来说人们都想快速结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希望法院可以尽快开庭审理作出生效的判决书。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虽然受理了案件,但迟迟不通知开庭,人们因此有了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的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的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4年制定,之后历经两次大的修订,如今实施的是修订之后的版本。那么您知道我国的国家赔偿法都有哪些内容吗?对哪些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一、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不需要任何程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如果签订书面协议就更好了。 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


·父母遗嘱立好子女还可以改变吗?
      父母遗嘱立好子女还可以改变吗父母遗嘱立好以后子女是没有改变的权利的,对于父母的自书遗嘱,只有父母才有权利更改,立遗嘱时子女可以不在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如果立遗嘱人是65岁以上的老人,最好有医院出具的意识清晰证明,如果没有证明,需要所有子女在场签字确认。立遗嘱最好...


·增加抚养费案件证据都有哪些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同时也要计算一方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但在离婚之后,随着孩子的长大此时客观情形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就需要增加抚养费数额,那一般增加抚养费案件证据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增加抚养费案件证据都有哪些 若...


·在哪些情况下彩礼钱不退
      在哪些情况下彩礼钱不退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


·协议离婚后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的一个重要的存在争议的问题,还有一些人在已经进行协议离婚之后,还想要回小孩的抚养权,这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对于协议离婚后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限制条件都是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后怎么...


·在办理重婚罪自诉公诉案件是怎样规定的
      在办理重婚罪自诉公诉案件是怎样规定的 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我国采公诉兼自诉制。由于在公诉兼自诉的模式下,公诉与自诉的关系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因而两者关系的内容主要取决于自诉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