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按照我国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可分为两种。
  
  (一)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又称总登记,即有关国家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的全部土地进行普遍的登记。这是因为我国以前没有系统的土地权属法律,土地产权产籍资料不全,进行初始登记后便于有关国家机关建立健全土地权属档案。但这种大规模的登记不宜多搞,只适用于需要普遍换证的情况。
  
  (二)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初始登记后,因土地权属或其他事项发生改变而进行的登记。根据《土地登记规则》,与土地使用权有关、需要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的事项有:
  
  (1)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出让手续的;
  
  (2)企业通过出让或国家人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以入股方式转让的;
  
  (3)集体土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兴办三资企业或其他合资企业的;
  
  (4)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转让建筑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5)因单位合并、分立、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土地使用权变更的;
  
  (6)因交换、调整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
  
  (7)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8)公房出售后,土地使用权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9)依法继承土地使用权的。
  
  以上都是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变更事项,另有一些原因,如土地使用用途的变更、期限的变更等也需要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主要事项
  
  (一)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指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或法人。这是登记的首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自然人要登记其姓名和住所。法人要登记其名称和注册地址。
  
  (二)土地位置
  
  土地位置指土地的坐落和四至。坐落,即登记土地所在的地段、区域。四至,即登记土地相邻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名称或姓名,也可登记权属界限上永久性显著地物或界标。同时还需要登记土地所在地籍图的图号和地号,以便于与地籍图上的内容相印证。
  
  (三)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权属性质即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使用面积
  
  土地使用面积包括用地面积、共有使用权面积及分摊面积。用地面积是指土地使用者独自使用一宗地的面积。共有使用面积是指某一宗土地使用者与其他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地的全部或一部分而无法在地面上划分使用者之间使用权界限的土地面积。分摊面积是指土地使用者在共有权面积中应当分摊的面积。
  
  土地使用权再进行登记的时候,必须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否则他的登记行为属于一种无效的行为,而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种类主要是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土地初始使用时进行的登记,还有就是土地使用权变更时候的登记。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于国家,它并没有一个期限的规定,但是土地使用权的话可以归公民,这种使用,它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的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样规定的?这需要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来进行判断,比如说楼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年...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征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征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征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爱华镇,平均补偿标准:5009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幸福镇、茂兰镇、漫湾镇,平均补偿标准:33741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茶房乡、晓街乡、忙怀乡、栗树乡、大朝山西镇...


·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我们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进行注意的,其中财产问题就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而土地使用证也是一种财产的类型,在进行划分土地使用证的归属之后,一般是会涉及到更名的问题。那么,对于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呢? 一、协议离婚后...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
      农村地区一般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以集体土地或者是宅基地的形式存在,宅基地的形式和平常我们所遇到的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在管理形式上,还是在土地使用限制上都是不相同的,所以我们使用宅基地土地的话,一定要对宅基地周围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解,那对于我们来说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单位呢? ...


·阜阳市征收土地青苗和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民事主体使用的土地和居住的房屋,都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的,并且也缴纳了税额以及出让金等,但是若国家有需要,依旧可以按照既定流程的规定,进行征收,但是在征收之前,需要将阜阳市征收土地青苗和房屋补偿标准见公布。一、阜阳市征收土地青苗和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税平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在地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还是必须要了解的。征地补偿问题有时候处理不好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民生问题,并且,强拆对于政府形象也是非常不利的。下面,我们就...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 1、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


·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国家在征收被使用的种植用地居住用地和其他土地来作为公路、公共建筑建设时会给有使用权的使用者征地补偿金。计算方法为年产值和人口等因素,所以并不固定。由双方协商处理,不满意可再次协调。一般包含土地费、安置费、青苗和附着物费。以下是长沙市政府...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会被判刑。1、《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啥意思?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啥意思?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啥意思,其实就是政府将国有土地无偿或缴纳一些费用后交付给使用者,与此相反,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使用者需要交付出让金。政府同时使用这两种方式合理分配国有土地,以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那么,下面我们具体说说划拨和出让的内涵以及两者的区别...


·村里征地拆迁款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村里征地拆迁款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村里征地拆迁款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