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规定清算的对象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规定清算的对象是什么?
  
  
  清算的对象就是申请破产的企业。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其实清算的对象是很好理解的,一家正常运营当中的企业当然不会被清算。只要是公司,无论是一人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制公司,只要申请破产就必须要被依法清算。清算组织所要做的事情必须是依法清理公司的债务债权,在这一过程当中,不能够跟公司的股东及其他的利益相关人互相勾结,侵犯他人的权益。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企业在破产或者是解散时,需要对现有资产进行核对,对于企业解散的情形,可以股东自行组成清算组后,偿还债务,至于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则需要由法院指定的人组成清算组,在资产核对后,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


·私人企业清算股东分红需要交税吗?
      私人企业清算股东分红需要交税吗? 一、私人企业清算股东分红需要交税吗? 公司股东分红要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破产拒绝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实际上,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如果发生破产这个问题的话,需要处理很多的问题,其中在破产清算过程当中就有为履行的合同的一个问题还没有履行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当然也可以拒绝履行。很多人都想知道破产拒绝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破产拒绝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待履行合同的意义...


·破产清算及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及破产清算程序一、什么是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


·分公司清算流程详细解读
      分公司清算流程详细解读分公司清算流程详细解读 (一)、认识注销分公司。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的分公司注销登记审核程序及期限,参照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二)、分公司注销步骤详细。此步...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一、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


·申请破产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公司破产后,要成立清算组掌管公司的财产,计算公司债务,制定破产偿还方案。而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也有一定的顺序要求。 一、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


·规模小的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规模小的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公司不分规模大小,破产程序是一样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完成公司清算工作: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财产.二、十...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至被宣告破产前,能否解除其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
      法律明确规定了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情形,如果被执行企业只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尚不属于应当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法定事由。只有在被执行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相关执行程序终结,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令才可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


·公司注销的程序步骤
          如果一个公司想注销,但是该公司下面还有分公司,这种情况下应该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其注销步骤如下:
    
      一、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