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也是按一年计算,但是低于六个月就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标准就是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赔偿的最高数额不会超过12年。
  
  
  《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综上所述,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就被辞退,而且自己也没有明确的过错行为,那么被辞退的时候应该合法的去进行维权,赔偿的标准主要跟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有关。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主要有约定双方的合同期限,同时劳动合同法中也有所规定不能无故的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一、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1、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常见的有两种,一是不经公证不能进行实际操作的情况(注意:不是无效),例如房地产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以后才能过户,不然赠与合同虽然有效,但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让你过户;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公证的,所以...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吗?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吗?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我国法律当中规定合同不能够违反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了哪些
      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了哪些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解除合同诉讼时效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及其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时,也不是请求权行使的表现。按照我国法及其理论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分工,这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管辖的领域,前者受制于除斥期间,后者适用《民法典》(...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原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


·学校食堂蔬菜食品购销合同的模板有哪些内容
      学校食堂蔬菜食品购销合同的模板有哪些内容 学校食堂蔬菜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采购物品: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教科局关于...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所谓缔约行为能力...


·单方面解除合同程序
      一般来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具有单方解除权。但是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合同,还是要经过一些特定的程序。一般的合同解除应该遵循下面的几个程序:一是行使解除权一定要遵守解除合同的一些条件。如果都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想要解除的一方才有权利向对方直接通知解除合同,并且不用通过对方的同...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补偿有吗?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补偿有吗? 一、有以下情况,解除合同,不予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若无以上情况,应予补偿 ...


·合同诈骗从犯能怎么处罚
      看具体情况定。对合同诈骗罪从犯的处罚是在合同诈骗罪量刑基础之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五金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五金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五金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