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合同期限、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二、范文
  
  
  健身房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如果一方不愿意或者逼近一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所签订的合同是不合法的,在司法实践中,健身房劳动合同的签订后,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条款并遵照执行,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工厂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哪些
      工厂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哪些警惕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瞬间倒塌坠落。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会由于主人浇花操作不当或大风而引起坠落。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安全防护网若不齐全,砖石物料就可能会从上面掉下来。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怎么规定的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怎么规定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1)对单位判处罚金;(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自然人犯本罪...


·社保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社保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根据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是免费的,不收取费用。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社会上有很多地方还会继续雇佣退休的员工为自己服务,但经常会发生退休员工发生工伤时不知道怎么办?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我们将为您做出解答,请仔细阅读。 一、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依据是什么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依据是什么?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劳动者工作时间修正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


·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
      很多时候都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才能对事故作出下一步的处理,毕竟从认定的结果中就可以知道到底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了。那在当事人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


·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1、女职工劳动保护具有两层含义: ①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②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任务是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健康及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保护女职工健康并能繁育健康的下一代。 2...


·过年那几天算加班工资?
      过年那几天算加班工资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春节法定假日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三倍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


·一、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
      一、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工伤待遇不是由股东承继,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


·一、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法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法赔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