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1、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必非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不可。依《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等。但赠与的财产如需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特点是赠与的无偿性和诺成性。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法律赋予赠与人及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赠与撤销权。其中,出赠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一方为受赠人。
  3、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根据上述表述,赠与合同符合不要式的合同的构成,所以是不要式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所谓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同诺成合同一样,在合意达成时合同即成立。
   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以上就是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出赠与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这个内容,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还是比较好区分的,只要清楚签署的合同是否一定要书面形式签约,就能简单的初步判断出来合同是属于什么类别的。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如何确定旅游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旅游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一、旅游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旅游合同一般不会约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出现争议,旅游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对此...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那么就是当然无效的。那在合同在无效之后将在就一定要返还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原...


·合同诈骗罪辩护意见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合同诈骗罪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的构成要件不同1、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在主观上要有犯罪的故意,即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而合同纠纷行为人则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区别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的主要界线。如果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未能完全...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现在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的时候,都存在一个从合同的情况,在主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从合同也会跟着出现纠纷,那么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尤其是独立担保,即...


·一般情况下网吧转让合同如何写?
      一般情况下网吧转让合同如何写?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成为了民众生活的一部分。网吧是互联网娱乐场所,而且越来越多的网吧成为全国连锁。但是很多情况下有些网吧经营不善需要转让。那么,一般情况下网吧转让合同如何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范本,为您解答疑惑。 一、一般情况下网...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书面合同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的形式之一,更是人们使用的最多的形式之一。订立书面合同其实也就是白纸黑字的将双方协商好的内容固定下来,那么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1、如果...


·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约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合同...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生活中,我们随处可以听到合同两个字,似乎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有所保障。然而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需要很清晰的理解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合同订立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循一定的合同履行原则,这些履行原则一般在合同中是有规定的,那么,要是针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原则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内容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


·集体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
      集体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集体合同,是一种书面性的集体协议,一般由企业和工会签订。不过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并且发展起来的。但您对集体合同的认识与了解程度并不深。那么针对集体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关于集体合同又有怎样的法律规定等问题,我们将作出具体阐述。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