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一、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
  按照相关规定,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由于法院可以选择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不要将刑事判决书送往工作单位。当然,是否批准,决定权在法院。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二、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区别
  人民法院对于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程序审理终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结论.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综上所述,在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回答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刑事判决书送达被告人所在的单位、户籍地派出所。当然当时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不要将自己的刑事判决书送往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对于是否批准,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肇庆律师。
  
  
  
  


·被批捕60天了会不会判刑?
      一、被批捕60天了会不会判刑?被批捕60天不一定会被判刑,因为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批准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犯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犯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犯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


·要怎么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尤其是住宅的安宁权,受法律保护,其真谛是私生活自由与安宁,因为家是私人生活的载体,是公民最安全、最隐秘、最独立的天地,也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和自由的象征。如果有人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那...


·我国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规定,是根据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


·打架被判刑后出来会报复吗
      不会。以暴制暴都是不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打击报复,又采用打架的方式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


·在我国现代死刑怎么执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死刑的执行方式和使用条件。可是由于广大群众对相关文件的陌生,对于我国目前死刑执行方式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现代死刑怎么执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世界上最...


·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一、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什么阶段
      一,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什么阶段犯罪中止可以存在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成立在犯罪过程中,但是不能在犯罪后,犯罪行为实施完成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动消除犯罪后果,举报他人的,为自首或立功行为,该阶段,犯罪已经终结.(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


·朋友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办?
      朋友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办?可以询问一下朋友的家人,或者是询问当地的办案人员。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法律都要求执行机关及时通知家属。在通知书上,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性质或涉嫌的罪名,以及关押在何处的信息是十分明确的。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


·犯罪中止的特征有效性有哪些?
      (一)犯罪中止的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在犯罪过程中"首先表明,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重要区别。"在犯罪过程中"也表明,中止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