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有哪几个部分组成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有哪几个部分组成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由序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辩护状,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辩护状要注意的问题:1、是关于态度问题。辩护人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帮助审判机关弄清案情,从而作出公正判决,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合理的裁判。2、是关于辩护的内容。这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案情,突出主要观点,不能不分主次,面面俱到,以防主要观点被冲淡。有的应从认定事实上进行辩护,有的应从适用法律上进行辩护,有的则应在适用刑罚方面,有所侧重,或者还应该从别的方面进行辩护。不管从哪方面,都要突出主要观点。辩护词写得好坏,不在于篇幅长短,而在于所提出的观点,是否清楚,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3、是关于辩护词的格式。辩护词分序言、理由、结论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务,说明开庭前进行活动情况和对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针对起诉的控告,从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和条件来辩护。结论部分,要提出结论性意见,以便使法庭成员明了辩护词的基本观点。现列举实例如下。夫妻之间由于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的不再少数,一般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就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这就会涉及到离婚辩护状的一个书写以及注意事项等等。一般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辩护状的提交以及书写就具有法律效益。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要了解法院对于子女抚养,做出这个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充分了解相关标准和法官的考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双方自愿离婚,且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双方自愿离婚,且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子女抚养: 儿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15日前付抚养费2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女方从银行汇入男方银行卡中(卡号:××××××××),直至儿子满18周岁。孩子大病、学校赞助费等大额支出,由双方平均负担。儿子18周岁以后所需的教育费等必...


·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区别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分,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


·二婚夫妻遗嘱范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二婚夫妻遗嘱范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一、二婚夫妻遗嘱范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为了 ,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 2、立遗嘱人对所...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二、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 1、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为了在行政机关实施危害了色会公众的行为之后,还能维护国家的形象,我国立法机关规定了国家赔偿法,根据此法规,公民的权益在受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侵害之后,是可以按照刘晨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那么,具体来说,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一、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


·诉讼离婚后撤诉的风险有哪些
      很多家庭在提出离婚诉讼之后,可能会出现夫妻商议过后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情况导致离婚撤诉的情况,这无形中会使得案件变得复杂化。于是有人就会问,诉讼离婚后撤诉的风险究竟有哪些呢?已经整理了与之相关的法律知识,请往下看。 1、离婚撤诉带来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


·我们大家对于监护人肯定都有自己的了解
      我们您对于监护人肯定都有自己的了解,监护人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非常的常见的。我们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认定和确认是有一套流程和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对于病人来说没有行为能力的病人是不能够当监护人的。那么病人如何申请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以下程序与方式确定监护人。   《民法通...


·成都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成都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一、成都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1、5万元以下的(不含本数)3000元 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


·离婚法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划分的
      离婚必然伴随着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就是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中,女方先提出离婚,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下面下边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关于离婚法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划分的相关法律法规。 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


·夫妻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但是现实中往往有很多具体情形导致不能依该原则确定管辖,那么具体来说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