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民法典就是规定遗产继承的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遗产民法典就是规定遗产继承的条件,程序等一系列的法律。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获得的合法权利。我国的遗产民法典主要有五章,分别是总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附则。总则规定制定遗产民法典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的开始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什么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首先他必须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现金,生活用品,林木等等。总则还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如果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是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者是伪造遗嘱的,情节比较严重的,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第二章,法定继承。主要是讲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时候需要根据的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时,首先要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中还会存在代位继承,就是说被继承人的子女,比继承人还早死亡的,那么,就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对于遗产的分配,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均等分配的,但是如果继承人里面有生活比较困难的,或者是没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可以多分,如果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也可以多分,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第三章讲的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既然,遗产是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那么公民就有处分他的权利,遗嘱继承体现的就是,在遗产继承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决定把自己的财产给什么人继承,也可以决定把财产捐给国家,或者是其他人。对于遗嘱民法典律有比较多的要求,公证遗嘱的话,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办理,自书遗嘱的话,需要有遗嘱人,签名,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人病危的时候可以订立口头遗嘱,但是如果等到危险解除了,必须马上订立书面遗嘱。第四章讲的是遗产的处理。首先,法律规定了一个通知义务,就是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但是其他继承人或者是遗嘱的执行人都不知道,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该通知其他人。继承人应该保存好遗产,不能私自去变卖。比如,房屋。不能私自去不动产登记处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登记到自己的名下,也不能进行无权处分,将房屋卖给他人。同时胎儿也是有继承权的,这可以认为是一项期待权利,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如果有胎儿存在的话,应当保留胎儿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人继承,也没有人接受遗赠,那么被继承人的遗产就会归国家所有。在分割遗产之前,如果被继承人有税款和债务没有缴纳的话,遗产应该先去偿还税款的债务。大致以上所说的就是遗产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一、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可以将自己所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捐赠,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财产公证需要首先进行房屋的评估,也就是对房屋的实际价格来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估,然后就是对继承这个问题做出一个具体的约束,也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来办理一个公证,紧接着就是最后一步,也就是关于房屋发生继承的时候来进行了登记。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


·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实践中,有的继承人觉得该适用代位继承,而有的却不这样认为,各说各的,就导致发生了代位继承纠纷。而在实际解决这样纠纷的时候,光靠说是没用的,必须要进行实际的举证才可以。那到底代位继承纠纷该怎么举证呢?下文是具体介绍。 一、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


·收养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
      收养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


·一、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拿全部遗产吗
      一、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拿全部遗产吗不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继承权丧失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继承权丧失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


·一、父亲如何继承儿子的遗产?
      一、父亲如何继承儿子的遗产? 父亲继承儿子遗产的方式主要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


·哪种情况下丧失代位继承权?
      哪种情况下丧失代位继承权?《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


·父母去世后法定继承人是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不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遗赠扶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