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一、合同信息管理的范围包括:
  1、审批工程分包,完成对分包商的业绩、资质及分包内容的审查。
  2、按照业主的授权,通过规定的程序,发布工程变更指令,并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提出变更方案意见,报业主批准。
  3、根据合同要求,合理、公正、科学、独立地处理有关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事件,并满足监理工作程序要求。
  4、定期向业主上报各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尽量减少业主被索赔。
  5、按有关规定程序建立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并通过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按统一规定,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
  6、施工期间,公正、独立地监督施工合同有关双方有效执行施工合同。
   二、合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
   1、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的目的是对比分析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清晰地确定项目监理的服务范围、监理目标,划定监理单位与业主的权利义务界限,划定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义务界限,并进行各自范围内的风险责任分析,以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各方面的控制和处理合同纠纷、索赔等问题。
  合同分析包括下列几点内容:
  (1)、分析各个主要的合同事件中,监理、施工承包商及业主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各主要合同事件之间的网络关系,建立有关监理工程流程。
  (2)、熟悉项目监理部监理服务内容,并比较与通常的监理服务内容上的异同之处。针对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细节问题,找出本工程监理难点和重点,并建立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
  (3)、分析监理的工期控制目标,将工期目标用图(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出来,并对总工期控制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和项目分解,找
  出关键线路和避免风险措施。
  (4)、分析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所执行的规范标准、试验规程、验收程序,并围绕质量控制目标,制订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措施。
  (5)、分析监理的投资控制目标。根据监理投资目标进行阶段性分解和风险分析,并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制订有关监理措施。
  (6)、参与处理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纠纷问题,包括对于仲裁、咨询、诉讼事宜,为业主提供有关支持性的证据。
   2、建立合同管理程序和制度
  (1)、以合同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合情合理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的各种争议。
  (2)、合同管理坚持程序化,如工程变更、延期、索赔、计量支付等都按固定格式和报表填写。合同价款的增减要有根据,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延期等按照《合同变更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承包方应按月或季报送完成工程量结算报表,经监理严格核实、签证后,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报送业主,业主据此签证才可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4)、协助业主严格审查特殊工程与特种工程的分包单位,作好其分包控制工作。
  (5)、立合同数据档案,把合同条款分门别类合理编号,采用计算机检索管理。
  (6)、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因素,完成有关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作出评估,
  并报业主审批。
  (7)、严格控制工程分包与转让,要求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分包报审程序》,按规定审批工程分包并办理有关手续。
  (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商进行保险并进行检查,掌握工程保险的原始资料及有关证据,协助业主处理好工程保险有关事务。
   3、合同文档管理
  合同文档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使监理工程师能迅速地掌握合同及其变化情况,做到快速便捷的查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并为后期的有关合同纠纷积累原始记录。
  合同文档管理的做法:
  (1)、建立科学的文档编码系统和文档管理制度,按文件的来源和类别分类,以便于操作和查询。
  (2)、合同资料的快速收集与处理。通过建立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制度,以及资料采集制度,对施工过程文件,完成原始记录的积累和保存。
  综上所述,合同信息管理措施法主要包括合同分析、合同文档管理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每一个方面又包括不同的方法步骤,比如说合同分析部分要熟悉项目监理部监理服务内容还要分析监理的工期控制目标等,所以我们在进行同信息管理时要注重一些细节问题,


·合同解除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合同解除权行使条件有哪些《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违反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违反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认为,诉讼时效旨在保持法律活动的安全及保持权利和平、避免争议。而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来实现其请求权的有效期限的起算点,关系到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权利人是否享有胜诉权。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意思?在经济社会中,要约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如果对方接受了自己的条件,双方就可以订立合同。同时,实践中还存在着要约引诱的行为,它的根本目的也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那么,要约引诱在民法典中是什么意思?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第三人起诉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起诉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因其不承担合同上的...


·合同违约金比例太低或太高怎么办?
      合同违约金比例太低或太高怎么办?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违约金的制定。而违约时合同违约金的比例又常常会引起双方之间的争议。当合同违约金比例太低或太高怎么办?对此我们需要了解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详细为您解答。一、合同违约金比例太低或太高怎么办(一)当事人没有提...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和诉讼纠纷,在实践中,对这类约定不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

 &...


·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是同一天吗?
      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是同一天吗?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不一定是同一天的;1、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签订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分为了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其中约定解除是一种事前行为,是起初当事人在...


·合同法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合同法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一、民法典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 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未能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履行担保约定,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担保人不仅仅有义务,还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就是先诉抗辩的权利。我们知道,民法典的抗辩权中并不包括先诉抗辩权,既然担保合...


·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这时,就要了解清楚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讲解一下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合同签订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