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主动性不同、效率性不同、公正性不同、主导程序走向的领导员问题不同、公开性不同和费用不同等。仲裁适用的前提是,双方在合同中有仲裁解决条款或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仲裁。而诉讼则有一定的被动性,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受理法院、法官都不是由当事人决定的。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同意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途径。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二、具体情况1、主动性仲裁适用的前提是,双方在合同中有仲裁解决条款或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仲裁。因此,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同意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途径。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而诉讼则有一定的被动性,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受理法院、法官都不是由当事人决定的。2、效率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就是说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就生效,除了法定事由外,当事人不能对仲裁裁决提出上诉、异议、复议,只能遵守、履行。仲裁所需的时间,《仲裁法》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各仲裁委员会在各自的仲裁规则中对时限基本上都有规定,仲裁程序相对简洁明了,一次裁决,在没有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的前提下案件就可以进入执行程序了。而诉讼程序会因不同的情况而可能会导致整个案件要走完所有的诉讼程序。一般的案件情况是一审程序终结后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从解决时间上来说,普通程序的诉讼案件,一审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二审是3个月。二审裁判后发生法律效力,再而进入执行程序;也有二审审理过程中发现法定的情形而发回重审的,或者二审生效后,一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继续进行诉讼,导致案件进入马拉松式运动的状态。因此通过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解决争议的效率要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的效率要高一些。3、公正性效率相关联的是公正性的问题,诉讼可以经过两至三次的程序将事实最大化的还原,但仲裁为一裁终局制,因此存在一定弊病。4、主导程序走向的领导员问题仲裁制度中,仲裁员的成分多种多样,不仅有法官、律师等法律人士,还有学校教授、政府机关人员等专业领域人士可选择,但也存在一定风险;诉讼一般情况下为法院指定,法官进行主审,因此只能说各有利弊。5、公开性诉讼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案件是不公开审理外,其他案件一般是公开审理,而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相对更具备隐私性。6、费用一般来说,受理费用上,仲裁的收费比向法院起诉的要高一些,当然仲裁费用最终是由败裁一方承担的,如果申请人的事实、法律依据、证据材料等确实比较过硬,则可放心大胆一些,否则应慎重考虑。但是所争议的案件财产标的在250万以上的,诉讼受理费比仲裁案件受理费高。在草拟合同时,对约定争议的处理机构时应考虑费用成本问题,根据合同涉及的标的额明确选定相应的处理机构。建议合同标的在250万以下的,可以考虑选择诉讼方式进行解决,如标的在250万以上的,可以考虑采用仲裁形式进行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现矛盾和纠纷等情况时,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诉讼机关申请司法程序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进行劳动仲裁和调解,如果劳动仲裁和调解可以协商一致的话,则不必进行劳动合同的相关诉讼程序,相对来说,劳动仲裁的效率更高。
  
  
  


·已经备案了的网签合同效力如何?
      已经备案了的网签合同效力如何?已经备案了的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合同备案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成立,但是购房合同备案之后,合同能够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这就是说,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又擅自转移给他方时,消费者可...


·到底该如何解除效力待定合同?
      到底该如何解除效力待定合同? 一、解决效力待定合同的办法 1、追认。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 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


·一、签完买卖合同离婚限购是否受影响?
      一、签完买卖合同离婚限购是否受影响?离婚不限购,但要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如果是离婚之前签订的,仍然是属于限购的范围。调控政策出台前订立的合同确因限购、禁购政策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双方均可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出卖人请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


·盖假章合同诉讼期是多久
      盖假章合同诉讼期是多久?1、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合同诉讼有效期为三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合同诉讼有效期为一年。2、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赔偿有哪些?
      国家对于职工的相关待遇规定是有一定的内容的,如果员工是女性,并且处在哺乳期,如果他的合同已经到期了,公司不进行续约的话,有哪些赔偿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按照一定的劳动法来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看下文。一、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赔偿有哪些如果单位不续签,顺延合同...


·黑白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人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那么,黑白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我们应该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黑白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见证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见证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合同见证人只是证明确实有签订合同,但是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只有担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


·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是哪些?
       一、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是哪些? 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双方合伙人的基本信息、撤资的时间、撤资的财产分配约定、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第一,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第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


·合同只约定一方违约金责任是否有效
       一、合同只约定一方违约金责任是否有效 是有效。无效合同包括以下几种: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


·强制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强制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一、强制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联系十分紧密,但合同解除本身并非违约责任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合同解除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亦称为实际履行、依约履行...


·合同没写违约责任怎么赔偿?
      合同没写违约责任怎么赔偿?合同没写违约责任要根据公平的原则来判断具体的赔偿标准。看情况下是按照实际损失的比例来进行处理。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也就是从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承担的风险来分析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