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抢包判几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抢劫是一种通过暴力或恐吓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那么,一般来说,抢劫罪的行为人会被判处多少年徒刑?我国刑法对其具体规定如何?本文将就此问题作简单介绍。抢劫罪抢包判几年就抢劫罪而言,如果抢包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犯罪的起始刑罚为三年以上。还要看被抢物品的价值有多少,是否有进入门、公共场所等情况。参考量刑标准:1、一般情节抢劫一次的,处四年有期徒刑;抢劫两次的,处六年有期徒刑;抢劫所得财产每增加二百元,刑期就再多一个月;2、情节严重上述所讲的是抢劫罪的判刑一般情况,对于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加重情节,基准刑就是十年,根据具体情节而定,还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1)入室抢劫。“入室盗窃”是指抢劫与外界相对隔绝的房屋,包括封闭的庭院和牧民租用的日常使用的房屋。还有就是入室进行盗窃的,如果说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受害人的被发现的,视为入室盗窃。(2)抢劫公共交通工具的。实施中的公共交通抢劫,包括行为人本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旅客、司机、船员,以及行为人在运输途中拦截公共交通工具后实施抢劫。这种抢劫一般是针对公共交通上的个人和财产,而不是针对抢劫公共交通本身。(3)抢劫金融机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行为人为了抢劫银行或金融机构内的财物实施了抢劫的,包括对运钞车实施抢劫等。(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多次抢劫的,处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之一。另一种情况是大规模抢劫。尽管刑法不把抢劫金额相对较大的元素抢劫的犯罪,但这犯罪最严重的侵犯财产犯罪,抢劫的财产的数量反映了程度的损害公共和私有财产的所有权,抢劫从一个方面决定抢劫犯罪的严重性。(5)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只要行为人有冒充军人或警察实施抢劫行为的,无论被害人是否认清对方的真实身份,对于认定此种情节的严重性不造成影响。(7)持枪抢劫的。对于实施抢劫的行为人持枪械的,其在主观上为恶性,因为枪是属于一种很危险的物品,对于人身安全有着极大的威胁,不是特殊人员无人可以持有,因为什么人都可以持枪的话,是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
  
  
  


·刑事诉讼法关司法解释死刑暂停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关司法解释死刑暂停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的生命只可能有一次,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最宝贵的,在法律面前每条生命也都是平等的,哪怕是犯下重大罪行的将死之人,也应给予其应有的尊重,因此,我国刑诉法对死刑执行专门制定了特别法令,对于符合规定情形的要暂停执行死刑,那么,刑事诉讼法...


·一、山东青岛醉驾免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山东青岛醉驾免刑的条件是什么?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即使达到了规定的醉驾标准,情节显著轻微的仍然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而情节显著轻微当然包括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等情形。青岛出台了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


·判死刑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所以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


·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条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的侦办,一般来说证据对案件的侦办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也是十分关注证据的。但是为了确保证据的正常取得和规范性,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相关事宜,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条内容是什...


·收受贿赂罪的量刑标准
      近几年国家对收受贿赂的严惩让很多人走上正途。收受贿赂,不仅对人们的生活造成的一定的影响,而且还构成了犯罪,那么收受贿赂罪的量刑标准您又知道多少呢?在下面文章中,的我们将为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收受贿赂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


·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吗?
      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吗?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


·被告被判刑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一、被告被判刑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不会,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如下: 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 2、其他障碍。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


·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因此这其中就有可能包括未成年人。在定罪的时候,需要充分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那么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无期徒刑考验期到底是多久
      对于那些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由于罪刑比较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往往都是比较大的,因此通常都是无法适用缓刑。因而说到无期徒刑考验期的问题,其实一般就是指无期徒刑假释的考验期,那到底这个假释考验期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是多久 无期...


·敲诈勒索罪有前科怎么处理?
      敲诈勒索罪有前科怎么处理?1、敲诈勒索罪有前科有可能会被按照累犯来处理,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此有前科的敲诈勒索犯一般不会被执行缓刑。2、有前科的敲诈勒索犯会被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


·法院对爆炸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爆炸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爆炸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仍应依照本条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