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存款是指存入金融机构保管并可以由其利用的货币资金或有价证券,它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这里的单位,既可以是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有的金融机构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利率提高而吸收了大量公众存款,由于利率不是该金融机构故意抬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属于其故意实施,因此不构成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对金融秩序的危害,会严重影响到正常的金融秩序,导致健康、正常的金融市场出现混乱的局面。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就有四种,比如在尚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无论是以怎样的名义,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进行非法集资,其实都属于这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夫妻双方离婚负债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负债怎么处理?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院来裁定;如果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一方债务,用一方财产清偿,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举证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生活中个人债务纠纷极其常见,想要获得胜诉,就得举证。举证说难不难,每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都会简单举证证明别人有过错;但举证也不容易,因为只有极具说服力的证据,才能使法律的天平向您倾斜。那么,个人债务纠纷如何举证,或者说,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呢?本文将一一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一、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是的,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 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的债务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同时债务人向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在弄清楚反担保概念后,反担保是否要承担债...


·债权转让协议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发生效力的情况: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必须与...


·对方欠钱不还打官司律师费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打官司律师费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打官司律师费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打官司律师费由向法院起诉的一方暂时垫付,律师费的收取方式有计件、计时两种。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


·食药行政处罚罚没款多久要缴纳?
      食药行政处罚罚没款多久要缴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当事人在法...


·O2O网络金融借贷有哪些优缺点?
      O2O网络金融借贷有哪些优缺点? 不少人都大额消费的时候,都要向别人借钱,如果碍于面子不便开口的话,如今网络借贷提供了一种新渠道。通过在网上向小贷公司提出申请,一般几天内就可以拿到所需资金。这种借贷方式要比之前传统银行贷款等方便的多。那么,O2O网络金融借贷的优缺点有那些?下面...


·夫妻承担20万债务离婚后由谁偿还
      夫妻承担20万债务离婚后由谁偿还?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一、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办理抵押贷款的方式
      办理抵押贷款的方式 而为了让更多的人区分和了解抵押贷款,现在抵押贷款又分高额抵押与传统抵押方式两种,最高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1、最高额抵押所担...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债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