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农村土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土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乡镇政府审核。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可以得到土地使用证。二、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程序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三、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3、户口簿复印件;(2份)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7、平面图;(1份)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我国境内不管是否是农村类型的土地,都可以在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之后,向指定的领导机构提出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请求。民事主体在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使用证之后,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该面积的土地转让给他人。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为了让各省市的发展更加的快速,越来越多的省市开始大量的征用人民的土地,用于发展省市的经济、文化等方面。对于这些用于省市建设的土地的征用,国家规定是需要对相应的被征地人民进行赔偿,下面给您介绍一下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支...


·湖北省枣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枣阳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北城办事处辖区;枣阳市经济开发区辖区;南城办事处沙店居委会、砖瓦居委会、霍庄居委会、史岗居委会、王家湾居委会、民营区居委会、李桥居委会、惠湾居委会、惠岗居委会;环城办事处八里居委会、袁家村、孙庄居委会、花果园村、叶庄居委...


·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征地重建中与人民利益最直接相关的就是征地补偿,因为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者的权益或多或少会受到损害,所以征地办需要在经济上对被征地者进行补偿。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项目大同小异,但是具体的补偿办法有着明显的差异,特别是补偿的额度。那么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


·企业土地使用权确认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土地使用权确认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现如今,人们对于土地使用权并不是很了解,而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对于个人还是企业的利益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土地使用权本身是权力,而权力往往就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具有获得经济的途径,那么企业土地使用权确认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农村居民因集体成员身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也因此产生一系列使用权继承问题,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原因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作出解答,请继续往下阅读哦~?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原因有哪些呢? 1、立法原因 首先,法律规定存在缺失。《物权法》在“用益物权”一编...


·死亡绝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办法
      死亡绝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办法一、死亡绝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办法1、承包方成员全部死亡,即死亡绝户,承包合同因为一方体消灭而终止,发包方有权将土地收回。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继承,与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的承包地的区别。后...


·广东省 农村土地承包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广东省 农村土地承包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一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同时土地也让他们有一种归属感和幸福感。多地推行新的土地确权政策以及承包制度,接下来就以广东省为例,具体来了解一下广东省 农村土地承包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明年3月底前完成确权...


·云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云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政策的下发,云南省当地政府就征地补偿政策有了新的规定,那么云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征地补偿是当地行政部门为促进道路建设,根据土地的类型、使用价值以及土地面积进行评估,依法对征用土地的使用者进行相应补偿待遇。 一...


·菏泽机场征地补偿标准
      菏泽机场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现在每家每户几乎都已经奔小康的日子。但是还有很个别的市、县没有机场,相对那些要出远门儿还要做很长时间的火车很不方便,所以很多地方回家都准备修机场。修机场需要征用土地,土地征收之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本文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


·河北省政府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河北省政府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整体呈现快速稳步的增长的情形之下,一线城市,包括二三线城市等这些下属地区的征地改造全部都在举头并进的开展当中。可以说,几乎在全国各地可能每天都有政府的拆迁工作正式落实到位,民众可能不会具体去考虑政府在此之前需要做出的一些努力,以河北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