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费该谁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费该谁拿?
  
  先由原告预交,判决后按照双方分得财产情况分担。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结婚十年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1、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
  
  5、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6、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较多的情况下,仅在财产分割这一块产生的诉讼费也比较多,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不会全部都是由原告一个人承担的,被告或多或少的也需要分担一些诉讼费。和诉讼费相比,原被告双方恐怕花费在律师身上的律师费用都是比较高的,而律师费就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了。
  
  


·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生活中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的话,都可以使用司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任何形式下的侵权我们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就算是国家机构进行工作或者运作的过程中侵害到我们自身的权益,我们都可以要求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关于国家赔偿的原则其实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父亲怎么争夺抚养权
      父母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先要确定抚养权,之后才是计算抚养费。但在抚养权的归属上面可能离婚夫妻就会产生争议,那此时作为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


·青岛离婚抚养费是多少?
      青岛离婚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给付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


·离婚实际抚养人应该是谁?
      现代社会中,常常有在婚姻生活中有了大矛盾以及不和的夫妻进行离婚。如果双方有了小孩,小孩的抚养也是一个纠结的问题。不过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早已有了规定。现在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离婚实际抚养人应该是谁吧。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


·国家赔偿经营损失包括哪些?
      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征收土地进行公共建设,土地不仅是农民的落脚地,也可以给农民带来收益。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国家赔偿的权利,当土地被国家征收,国家会赔偿农民相应的损失,其中一种损失叫经营损失,那么,国家赔偿经营损失包括哪些?请看下文。一、国家赔偿经营损失包括哪些拆迁补偿...


·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哪些人?
      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需要先审查一下自身是否满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这其中就有禁止近亲结婚的条件,具体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直系血亲。那么这里的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包括哪些人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直系血亲包括哪些人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


·退休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费
      退休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费?1、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一份,并在《光荣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工号、所在单位、联系电话。2、将《光荣证》复印件交到人事处薪酬管理办公室。3、每月20日前交《光荣证》复印件的老师,在其下月6号工资中的“独生费”栏目发放该月独生子女费30元;独生子女费补...


·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
      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一、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 法院判决书与民政局所办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二、离婚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


·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实践中,男方给付女方彩礼的往往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要是之后双方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话,此时女方就需要退还彩礼。那么这时候的彩礼该如何退还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


·男方如何争取婴儿抚养权?
      女方在婴儿抚养权方面是占据了一定的优势的,以为在孩子还不满两岁的时候,不管是哺乳方面还是对婴儿的照顾方面女方都是比男方有经验的,所以相较于男方来说,女方的优势很大,那么男方如何争取婴儿抚养权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有利情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


·重婚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做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
      重婚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做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财产的情况,同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另外要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