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故意毁坏财物是指主观上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使财物所有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从而达到发泄自己的仇恨、忌妒等目的。当被损害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时,便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注意的是,此犯罪行为的目的是毁坏财物,而不是侵占获取财物;毁坏财物指的是通过一定方法(比如砸、摔等)使物品失去一定的财产价值或使用价值。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故意毁坏公有、私有物品,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的;故意毁坏供需物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毁坏物品达到诬陷别人的目的,给别人造成财产以及名誉损失的。构成故意损害财物罪的条件:1、必须是主观意识上故意去毁坏财物的,不管通过直接还是间接方法,都可构成损害财物罪。非主观故意、过失造成财物毁坏的,不构成财物损害罪。2、故意毁坏财物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恶劣的影响和结果达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的,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失不严重、达不到标准的不构成此罪,只需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给予惩罚。故意毁坏罪起诉标准: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比如造成他人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造成财产损失金额不同或者情节严重程度不同的,分别判处以处罚金、拘役、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财物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除了对其做出刑事处罚外,还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两人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吗?
      打架斗殴的行为如情节严重者,如给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给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等,是属于犯罪行为,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刑罚的处罚。那么两人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吗?两人斗殴属于刑事犯罪的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本站的我们就给您普及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您在生活中避免此类违法行为,共同促进...


·犯了有价证券诈骗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有价证券诈骗罪一般怎么判?犯了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


·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刑事案件规定是什么?
      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刑事案件规定是什么?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50—600元/次;代理申诉和控告,300—1000元/件;申请取保候审,6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500—3000元/件;3、一审案件:1000—6000元/件;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


·不满领导批评故意毁坏单位财物罪怎么判刑?
      不满领导批评故意毁坏单位财物罪怎么判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定最高刑期是7年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立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公务员的不同编制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工资都是透明的。如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平时生活中住豪宅、开名车的话,这是十分不正常的一种现象。所以我国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制定的一种罪名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立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一、...


·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
      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在认定聚众斗殴罪时就产生很多问题:第一,什么样的行为是聚众斗殴?首先是聚众,一般认识是明确的纠集、召集行为,仅有乙方聚众即可构成本罪;接着是斗殴,是指相互以暴力...


·我国刑法共同犯罪是如何处罚的
      共同犯罪当中至少要求有两个及其以上的人共同参与才行,另外也要求了必须都是出于共同故意,若其中有个别人是过失的话,这样的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一般在共同犯罪当中,针对不同的行为人具体的处罚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刑法共同犯罪是如何处罚的。 1、主犯及主犯的刑事责任 《...


·网络诈骗会不会判刑
      网络诈骗会不会判刑现在属于网络时代,很多人都会在网络上进行购物、聊天、付款等事情,但是互联网给您带来这么大的便利的同时也会存在着很多的危险。不少犯罪分子都会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交友广泛这个性质,向网民进行网络诈骗,那么网络诈骗会不会判刑呢?下面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了解下。 ...


·审查起诉遗漏同种罪行怎么办?
      一、审查起诉遗漏同种罪行怎么办?司法机关处理刑事犯罪案件时,遗漏犯罪没有追究。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发现遗漏罪的,侦查机关应该补充立案,与已经发现的犯罪并案侦查并移送起诉。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侦查机关遗漏罪的,应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接待当事人申诉或检察工作中发...


·新刑法毒品规定有哪些
      毒品的买卖交易以及私自携带等行为都是会受到惩罚的,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那么,关于新刑法毒品规定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呢?我们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新刑法毒品规定 新《刑法》第九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