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缺席判决离婚财产是否有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缺席判决离婚财产是否有效?被告经传唤缺席时离婚财产的判决是有效的,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经传唤缺席时离婚财产的判决是有效的,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二、离婚案件缺席判决时应注意的问题鉴于离婚案件缺席判决存在的难点,法院在审理被告缺席的离婚案件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更多问题可以搜索:余婧婚姻家庭律师网第一、要把查明对方当事人是否确属下落不明作为案件的重点。查清该事实是确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的关键。诉讼中对原告提交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因无法质证,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审判人员应根据这类案件的特殊性,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除调查核实原告提供的证据外,还应当调查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因为一方当事人若非下落不明,其一定会和近亲属保持联系。如果其亲属也不知道下落,那么结合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方可认定被告下落不明。第二、正确谨慎的使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送达的方式既要规范又要实用。审判实践中公告送达方式多种多样,有的采取张贴公告的方式,有的采取登报公告的方式。这些送达方式虽然是合法的,但却有时是不合理的。因为外出下落不明的人员,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而外出打工族中,靠体力求生者占绝大多数,他们不可能看得到国家级的刊物人民法院报或者省级刊物,因而无从得知自己被诉离婚;他们既已多年离开原住所地,更不可能看到张帖在原住所地的公告。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应尽量慎用公告送达方式,必须公告送达的,还应尽量查明被告的大致去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时,变两种送达方式选择适用为同时适用,使公告更接近被告,尽可能提高其看到公告的可能性。第三、认真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离婚案件既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又涉及子女抚养以及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理,如果被告不到庭应诉,很难查清案件事实。因此在审理涉及被告不到庭特别是公告送达后被告不到庭的离婚案件时,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要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查。对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最好通过当地基层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加强与被告亲属的沟通,尽量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缠诉。第四、努力做好未到庭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对下落不明的被告出现并到法院缠诉的,应当对其进行耐心的疏导解释,说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向其讲解公告送达的有关法律规定,说服其服判息诉,同时告知其若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可另行起诉;若要求抚养子女并有能力抚养时,告知其另行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第五、对经传票传唤被告不到庭的案件,审判人员更要慎重处理,要耐心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对被告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将被告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小孩抚养等意见记入笔录,或采取就地调解和到案发地开庭等措施,解决被告不愿到庭参与诉讼的问题。对于不熟悉法律知识的民事主体,虽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诉讼事宜,但是法院在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不得无故缺席,若是被告经传唤,但是拒不到庭,那么法院依旧可以判决离婚,但是一般缺席离婚案件一审时是不会判离的。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 对于法院开庭的次数和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咨询办理案件的法官。但案件审结期限参考如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都是看似相同但实际上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比如离婚和无效婚姻,生活中人们就常常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无法进行一个准确的区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介绍详细介绍了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1、基本功能不同; 离婚是法律允...


·离婚判决是立刻生效吗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离婚判决可能是一审法院做出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二审或者再审法院做出,但也要判决生效之后,那么对当事人才会有约束力。那这个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是立刻生效吗?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但如果弄不明白的话此时就有可能构成重婚。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判决是立刻生效吗 1、一审离婚判...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诉讼离婚后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诉讼离婚后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离婚起诉后,法院在第一次不会直接判决,要经过调解过程。除非是不走诉讼程序,直接进行协议离婚,就可以当场生效。诉讼离婚一般需要走调解程序,确认夫妻关系破裂,才会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条件分别是什么呢?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条件有哪些呢?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


·离婚诉讼当场问啥
      离婚诉讼当场问啥 1、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还有没有和好的可能以及夫妻有多少共同财产等来问问题; 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婚姻...


·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约定小孩由哪一方抚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也并不是固定的,在后期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也难免会出现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是由于之前已经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现在进行变更还可不可以呢?下面就告诉您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是否可以,这个问题。 一、离婚后协议变更...


·未尽抚养义务要怎么处罚
      未尽抚养义务要怎么处罚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而这种义务自然也是不能放弃。但现实中有的人在离婚之后就将孩子完全甩给了对方,自己不管不顾不积极履行抚养义务,那现实中一方未尽抚养义务该怎么处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尽抚养义务怎么处罚 《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