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几条才达到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海鲜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是市面上的水产制品种类丰富、数量繁多,这些水产品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捕捞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有人知法犯法,为了获取不菲的收入利用一些不法的手段进行捕捞水产品。那么,我们来具体的讨论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怎么判刑的?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几条才达到判刑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满足刑法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定义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个人或单位立案追诉:1、在内陆水域违反法律的捕捞规定,捕捞的水产品重量在五百公斤以上的或者是涉案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2、行为人或单位在海洋水域违反相关规定捕捞水产品在两千公斤以上或者涉案价值在两万元以上的;3、在内陆的水域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产品苗种在五十公斤以上的或者是涉案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4、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产品苗种在两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两千元以上的。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我国关于保护水产资源的相关规定,在禁止的区域内(例如:禁渔区)、禁止捕捞的时间内(例如:禁渔期),或者是在捕捞水产品过程中所使用的捕捞工具、捕捞方法是法律所禁止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个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根据其犯罪情节,处以罚金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如果是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除了对涉案单位处以罚金之外,对其直接主管或者是负责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处以罚金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说,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主要是根据捕捞的数量、大小、价值以及捕捞的方式、区域和时间有关,跟犯罪次数关系并不很大,一旦涉及犯罪就会受到刑法处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仅凭笔迹鉴定定罪的可能性大吗
      一、仅凭笔迹鉴定定罪的可能性大吗? 只有笔记鉴定结论定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阶段,对影响定罪量刑事实的证明要求是最高的,其对犯罪事实的证明要求(或称证明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何理解证据确实充分,一种理解是:“证据确实、充分,是对作...


·刑事案件上诉程序、方式有哪些?
      刑事案件上诉程序、方式有哪些?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2、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1)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


·偷盗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偷盗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偷盗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被告反诉原告的情况偶有发生,当原告就某事项对被告发起诉讼后,被告接到通知应予以答辩,但如果出现原告在法庭上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内容、或被告掌握了原告的错误证据等情况时,被告就可以启动反诉程序,那么,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呢?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往往对于自己犯罪的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及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知道或者不明白,因此,尽早会见律师就显得特别重要。那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要是可以的话,家属自然会委托律师来会见,帮助处理案件。下文中,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44条主要是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主要是针对刑事诉讼规定的一系列程序以及应用方法,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配套,一起解决在刑法方面的犯罪问题,对于刑事诉讼法,相信您了解的不是很多,今天主要是给您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44条主要是什么内容,它的条文注释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


·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对于非法侵占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达到了规定数额标准之后,则就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即侵占罪。而人民通常说的非法侵占罪其实也就是指的侵占罪。侵占罪的对象不限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还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及埋藏物。那么具体来说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


·对于因为偷钱最多拘留多久
      对于因为偷钱最多拘留多久 1、如果是行政拘留,不超过十五日。 2、如果是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然后可能会被逮捕、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任何一个犯罪都有可能出现未遂的情况,这显然就与我们熟知的既遂不同。对于抢劫犯罪来讲,同样如此。而法律中有规定,未遂与既遂的处罚是不同的,因此就有必要对抢劫罪既遂与未遂作出严格的界定、区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一、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关于抢劫...


·有前科妨碍公务能判拘役吗
      如果有前科,不是累犯的话,对缓刑的适用影响不大。如果是累犯就不能适用缓刑。当然是否适用还要看到具体案件来确定。法律规定:《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