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夺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抢夺罪既遂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既遂的标志是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发生。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以行为人对财物实际控制为标准。当然,这里的实际控制并非指财物一定就在行为人手里,而是行为人能构支配该项财物;这种实际控制没有时间长短的要求,不要求行为人实际已经利用了该物。二、抢夺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月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三、抢夺罪怎么处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夺罪也有未遂、中止与既遂的区别,其中属于抢夺罪既遂的,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经完成,那么就会严格按照《刑法》中的量刑规定,追究 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目前《刑法》根据犯罪情节、数额,对抢夺罪的量刑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幅度,需要注意的是犯本罪的是没有处死刑的情况,最高也就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在我国小额贷多少可以判刑
      其实现在小额贷在贷款领域也是非常的盛行的,平常有很多人在买车或者是经营一些小本生意的时候会选择小额贷款,因为一般申请小额贷款的金额也不是特别的多,其实正规的小额贷款所针对的贷款的对象是有规定的,目前有少部分人对小额贷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才会提出在我国小额贷多少可以判刑这种问题。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吗?
      您普遍知道的犯罪一般都是由自然人所构成的,但是实际上在我国刑法中也规定了一些犯罪行为可以由单位构成,为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诈骗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 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


·洗钱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些人要以身试法,明知洗钱是犯罪行为,可偏偏就是要通过洗钱来谋取钱财。那么,我国关于洗钱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着我们一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洗钱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如何构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的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点:1、本罪的主体是...


·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 证人证言 1.生产、销售假药单位所雇佣的人的证言。包括: (1)生产、销售假药的时间、地点、数量、外观包装、销售价格等。 (2)假药的生产流程,销售方式,持续时间。 (3)假药原料的来源、特征、数量、价格,假药的种类、适用对象及...


·怎样对故意伤害罪认定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实践中对故意伤害罪认定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您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怎样对故意伤害罪认定 1、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


·多次盗窃判缓刑可以吗,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
      我们知道,触犯盗窃罪,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犯罪分子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多次盗窃,还可以被判处缓刑吗?我们下文对这个问题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多次盗窃缓刑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犯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1、实施盗窃行为...


·收赂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收赂罪即受贿罪,收受贿赂于情于法都是不合理的,很多人认为受贿方一般是个人,但是其实不然,受贿方也可以是单位,但是单位受贿一般是单位受贿罪。而本文说的受贿罪是指自然人,而且是特殊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立案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


·涉嫌诈骗罪该如何量刑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害了权利人的财产权,是侵害财产权利犯罪中比较常见的罪名。涉嫌诈骗罪如何处罚?根据行为人具体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构成诈骗罪会判几年刑?这些问题,下文中都会为您一一解答。一、涉嫌诈骗罪...


·犯罪中止未遂预备的区分方法是什么?
      犯罪中止未遂预备的区分方法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未遂预备的区分方法是什么?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从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