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构成什么罪酗酒行驶机动车的,酒精浓度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构成危险行驶罪,隶属刑事犯罪。依照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6个月拘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对醉驾的拘留其实可能会涉及到两个方面,尤其是在醉驾行为被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司法机关会对行为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此时最长的拘留期限为14日。若是醉驾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在交通行政处罚上面,往往也会对醉驾之人进行拘留,此时就属于处罚的一种了。
  
  
  


·有期徒刑缓刑教师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针对缓刑这一种处罚制度,想必我国公民都并不陌生。缓刑并不是说可以不进行处罚,只不过是拖延了处罚的时间。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时候,不会因为当事人是何种身份就会区别对待,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有期徒刑缓刑教师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有期徒刑缓刑...


·防卫过当轻伤量刑是怎样的
      在进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防卫的限度,如果超过的话则就需要就对方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中甚至还有可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那就需要量刑处罚了。通常防卫过当轻伤量刑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防卫过当轻伤量刑是怎样的 防卫过当构成...


·刑诉法近亲属的权利是什么?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作为当事人近亲属的身份,由于与当事人存在较为亲近的血缘关系,因此近亲属的言辞和行为可能会对案件审理和司法公正造成影响,故而在大多数法律法规中都是关于近亲属是否回避、如何回避的条款, 那么近亲属有没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刑诉法近亲属的权利是什么呢? 一、《刑事诉...


·如何申请减刑?申请减刑需要什么材料?
      一、如何申请减刑? 犯人在监狱服刑的时候,其家属一般是不能申请减刑的,减刑应由犯罪分子或者监狱提出申请。 申请减刑的流程如下: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判处...


·洗钱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立案标准,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因而实践中,如果发现其实不符合定罪标准的内容,自然一般是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就洗钱罪来讲,法律中也对其定罪标准作出了规定。那么洗钱罪定罪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洗钱罪的概念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线索或事件还可以在量刑上减轻。...


·轻伤害缓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我们现在生活的安定社会都是因为国家制定了一套法律来维持着,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触犯法律的人都要被或轻或重地判刑,但有一些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缓刑,今天我们为您举个例子,介绍一下关于轻伤害缓刑标准是什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
       一、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 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 依据他们在犯罪构成中的不同地位,犯罪客观要件可以分为共同要件和非共同要件两类。 共同要件——危害行为是在一切犯罪构成中均具备的要件,缺少这种...


·滥伐林木罪怎么处置这类犯罪人员
      滥伐林木罪怎么处置这类犯罪人员1、《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刑法》第三百...


·犯故意伤害罪如何赔偿受害人
      很多人都认为犯罪分子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就不用再赔偿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但是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刑罚不能也不会代替犯罪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那实践中,犯故意伤害罪如何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故意伤害罪如何赔偿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


·抢劫罪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抢劫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抢劫行为规定为重罪,给予行为人严厉的处罚。而在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要先了解抢劫罪犯罪特征,这样才能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