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拐骗儿童罪会被如何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犯拐骗儿童罪会被如何处罚?
  
  一、犯拐骗儿童罪会被如何处罚?
  
  拐骗儿童罪的共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二) 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认定拐卖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实施拐骗等6种行为之一而对象为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种以上行为而对象总计为3人以上,如拐骗1人,中转过另外2人。
  
  (三)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采用偷盗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监护人的监护,有时候公安部门打拐时解救被拐卖儿童,因为婴儿没有认知能力,没有办法找到婴儿亲生父母,给被拐卖者造成终生遗憾。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这是指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为制止被拐卖人或其亲属的反抗而实施捆绑、殴打行为,或者被拐卖人及其亲属因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拐卖中的殴打、侮辱、虐待、强迫卖淫、奸淫等行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击,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包括引起自杀在内。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境外”是指我国国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回归之前的台、港、澳地区,香港、澳门已经回归中国,因此不包括在“境外”之中。
  
  二、拐卖儿童罪的共同犯罪行为:
  
  1、明知他人拐卖妇女、儿童,仍然向其提供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健康证明、出生证明或者其他帮助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论处。
  
  明知他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仍然向其提供被收买妇女、儿童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或者其他帮助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共犯论处,但是,收买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认定是否“明知”,应当根据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同案人供述和辩解,结合提供帮助的人次,以及是否明显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予以综合判断。
  
  2、明知他人系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仍然利用从事诊疗、福利救助等工作的便利或者了解被拐卖方情况的条件,居间介绍的,以拐卖儿童罪的共犯论处。
  
  3、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共犯,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参与拐卖的人数、次数,以及分赃数额等,准确区分主从犯。
  
  对于组织、领导、指挥拐卖妇女、儿童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犯罪环节,或者积极参与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
  
  对于仅提供被拐卖妇女、儿童信息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或者进行居间介绍,起辅助或者次要作用,没有获利或者获利较少的,一般可认定为从犯。
  
  对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区别不明显的,可以不区分主从犯。
  
  由于拐卖儿童的行为,属于非法盈利,同时也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规定威胁,故而我国立法机关直接规定了拐卖儿童的行为属于触犯刑事法律的现象,由此,只要司法机关发现他人实施了此种行为,并且掌握了确切的证据,该主体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认罪认罚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上,规定了一些定罪量刑的加重减轻情节,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自首等可以相应减轻刑罚。同时,我国刑罚也规定了量刑的标准,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那么认罪认罚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抢夺罪侵害的是财产权;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


·犯滥砍滥伐林木罪罚金怎么计算
      在我国不少的人为了挣钱对树木进行下手,很多得到保护的森林,不少人滥砍乱伐,很多人在滥砍乱伐树木后被抓住,从而需要罚款,那么犯滥砍滥伐林木罪罚金怎么计算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滥砍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林业案件管辖...


·一、在缓刑期间醉驾拘役吗?
      一、在缓刑期间醉驾拘役吗?在缓刑期间醉驾有可能会被被判处拘役的刑罚,醉驾的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交通肇事罪,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危险驾驶罪,两者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职务犯罪分几类 职务犯罪可以划分为哪些
      职务犯罪分几类(一)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


·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尽管现在我国是一个发展的非常好的一个时代,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仍然有一部分违法分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破坏我国的法律法规,危害我国人民的人身安全。其中介绍别人进行卖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一、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


·犯罪嫌疑人没抢到钱算不算犯罪既遂
      犯罪嫌疑人没抢到钱算不算犯罪既遂?犯罪嫌疑人没抢到钱也算是犯罪既遂,抢劫罪不是结果犯。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


·便利的网络给各种诈骗犯罪份子也提供了新的作案手段。诈骗犯罪份
      便利的网络给各种诈骗犯罪份子也提供了新的作案手段。诈骗犯罪份子利用网络的诈骗行为被称之为网络诈骗,见得比较多的就是微信诈骗,很多人都是通过加陌生人然后被犯罪份子通过微信骗了钱。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微信诈骗达到一定数额也会构成诈骗罪。那么,微信被骗了5千报警有没有用?详情见下文。 ...


·单位犯罪的被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单位犯罪也呈现出了多发期的状态,随着单位犯罪情形的不断蔓延,我们也相信未来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对于单位犯罪的完善会越来越规范。例如说,对于很多人关心的单位犯罪的被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这个问题,感兴趣的话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认识一下。 一、单位犯罪的被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骗取金融票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