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援助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援助可以吗
  
  符合一定条件的离婚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比如因为家暴、虐待等,申请的离婚。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下列事项: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劳动用工纠纷,主张权利的;
  
  (8)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9)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
  
  (10)因医患纠纷,请求赔偿的;
  
  (11)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12)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
  
  (1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4)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并加盖出证机关印章。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包括本人的劳动能力、就业状况以及家庭成员、家庭月(年)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等内容);
  
  4、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是给一些符合条件的人提供的,对于没有经济条件或者其他情况的当事人,法院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只要符合申请条件,那么都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当然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如果当事人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


·离婚的时候小孩大了抚养费吗?
      离婚的时候小孩大了抚养费吗?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


·起诉离婚受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起诉离婚受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一、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


·新婚姻法判定重婚是无效婚姻吗
      新婚姻法判定重婚是无效婚姻吗?重婚罪属于无效婚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具体规定如下: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


·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一、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数额该如何定?
      一、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数额该如何定? 这需要原告自己确定了对方的财产数额,然后直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即可。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 一、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没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割吗?
      没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割吗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小孩抚养权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那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日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


·订婚后男方退婚新法律规定如何处理
      订婚后男方退婚新法律规定如何处理 一、订婚后男方退婚新法律规定怎么处理 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按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