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一、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起诉要债属于追讨欠债中相对比较有效的方式,除此之外其实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要债,比如协商、调解、仲裁。而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根据规定起诉的一方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受理费,这里就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来确定受理费金额。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


·欠款不还是否诈骗?
      欠款不还是否诈骗?我们经常出于哥们义气或者是避不开的人情事故,而借给他人钱财。令我们苦恼的是,欠款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人问,欠款不还是否诈骗?我们能否以诈骗为由起诉债务人?下面,网站的我们为您做出相关解释。 一、欠款不还是否诈骗 诈骗,是指以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


·顾客欠钱大半年不还怎么办?
      顾客欠钱大半年不还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百员移送执行员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


·拖欠货款诉讼状范本
      拖欠货款诉讼状范本 大多数的情况下拖欠货款这种事情一般是发生在自己的朋友和公司的同事之间的,在贷款给对方的时候都是你想的反正是自己的朋友身边的人不用担心,但是难免会发生对方就是没钱拖欠您的贷款的时候了,那么您实际上可以向法院提交拖欠货款诉讼状起诉对方维护自身的权益的。拖欠货款诉讼...


·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也比较多,如贪污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在很多案件中,犯罪分子既贪污国家财产,又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很多人会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是不对的。那么,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的目的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的目的是什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的目的是什么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


·离婚子女抚养费拖欠怎么处理?
      离婚子女抚养费拖欠怎么处理?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以公权力的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以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这种强制执行的程序当...


·欠款30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欠款30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欠款案件属于财产类案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不过,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立案时可先减半收取,如果以后转为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一、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书如何写?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 收款证明以及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 今________收到的还款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至此,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欠_...


·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


·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一、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