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一)、对合同的其他具体条款进行补充完善1、对合同具体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完善。合同目的反映当事人的订约意图,而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等具体条款是为实现该目的而确定的具体事项。合同目的相当于“纲”的作用,而合同的其他具体条款则是“目”。如果当事人考虑很充分,合同具体条款很完善,则合同的目的可以得以实现。但是,人所能考虑到的事项毕竟是有限的,而且合同条款的篇幅时有限的,很难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充分考虑。当考虑不周时,可能导致合同具体条款的漏洞,即合同约定不明确,此时,合同目的就可以成为对这些漏洞的补充完善。为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即总共约定不明的六种情况,有两种可以根据合同目的进行确定。而且该条并非强制性条款,所以合同目的对合同具体条款的完善作用并不限于上述二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具体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目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确定。”,则只要通过合同目的的规定可以确定的事项都应当根据合同目的来确定,而不必受限于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对合同具体条款解释的作用。合同的具体条款可能相互矛盾或者意思不唯一,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结合合同目的对合同进行符合双方真实意思的解释。合同目的可以被认为是合同双方合意的基础,在出现合同具体条款意思不明确或者相互矛盾时,根据其合意的基础往往做出判断符合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是一种合理的解决方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确立了合同目的在合同解释中的地位。二、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义务1、对合同附随义务的确定。合同附随义务,是指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商业习惯、交易惯例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
  “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虽然合同中并未对该款规定的义务进行明确,但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应当承担上述义务。这些义务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而定,因此,合同目的具有对合同附随义务进行确定的作用。2、确定合同解除权成立与否。对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决定作用。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作用时,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目的能否实现作为其中决定性的条件之一。对根本违约以及根本违约所导致的合同解除权的确定。根本违约的概念来自英国法,用于描述一种违约形态。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一规定确立了根本违约行为和一般违约行为的界限,即如果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构成根本违约。可以看出合同目的对于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具有决定作用。3、确定是否承担定金责任《民法典》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从该条规定看,不履行合同义务肯定应当承担定金责任,但是对于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是否应当承担定金责任仅从该规定无法得出结论。三、可作为确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合同目的不仅指合同整体目的,还可区分部分合同目的和条款目的。签订合同的出发点,为了保障合同双方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最终所期望得到的东西或者达到的状态。以上内容就是正确回答了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签订合同可以作为双方合作的一个有效力的依据,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双方的权益,是双方达成合作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步骤和重要文件。


·入职三天也没签合同是否合法?
      在员工入职后是需要签署合同的,若不签合同则意味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发生纠纷时,一般是得不到赔偿的。所以对于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劳动者来说都会及时与用人单位签署合同。而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若不签署合同,用人单位是会受到相应惩罚的,那么入职三天也没签合同...


·家具购销合同样本
      家具购销合同样本 一、家具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 家具购销合同 第一条 家具名称(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 第二条 定作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标准:____...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包括哪些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包括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我们都知道,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并不代表一定生效,有可能合同会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是无效的情形。那么,合同效力不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了?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有效的合同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


·对于口头解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
      对于口头解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一定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之后才有效,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不然是很容易引起纠纷。口头合同的缺点是很明显的:因没有文字为据,一是对履行没有约束,二是一旦发生纠纷,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不便处理。书面合同是指以...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合同的概括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合同的概括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买卖不破租赁与合同的概括转移一般是在租赁关系变更后权益义务也会随着转移,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合同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该受让人享有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护士合同到期考核表怎么写?
      护士合同到期考核表怎么写?护士合同到期考核表应该围绕合同规定总结在合同期里的工作(相当于工作总结),对于格式没有固定的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事实求是反映情况、善于分析材料,发现规律、合理取舍内容,突出重点、深入研究问题,写出特色等书写事项。最后需要结合具体工作的内容和合同规定的...


·变更监护人合同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变更监护人合同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监护人协议书模板怎么写? 变更子女监护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_...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主要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协商结果、抚养费和一系列费用的支付等等。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待遇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下面详细了解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大部分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但是也存在例外的,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其受托人的义务跟有偿一样,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等;委托人的义务有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