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有关系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有关系吗?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一般是没有关系的,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二、移送管辖案件中对移送法院财产施的处理审判实践中,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移送管辖案件中原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 处理:一种是移送法院在移送案件时解除财产保全,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重新裁定财产保全;另一种是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据移送法院的法律文书、移送函及被移送法院的相应法律文书办理解除保全手续。 这两种方式在实践中存在不少弊端:前者会造成被申请人转移保全财产,被申请人利用移送法院和受移送法院办理移送手续的时间差,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移被保全财产,直接损害了申请保全人的利益。后者可能导致解除保全措施无法落实,解除财产保全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助,如果裁定保全法院与裁定解除保全法院不一致,相关部门拒绝办理解除手续,会损害到被申请保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一般是没有关系的,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一、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有关系吗?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一般是没有关系的,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二、移送管辖案件中对移送法院财产施的处理审判实践中,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移送管辖案件中原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 处理:一种是移送法院在移送案件时解除财产保全,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重新裁定财产保全;另一种是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据移送法院的法律文书、移送函及被移送法院的相应法律文书办理解除保全手续。 这两种方式在实践中存在不少弊端:前者会造成被申请人转移保全财产,被申请人利用移送法院和受移送法院办理移送手续的时间差,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移被保全财产,直接损害了申请保全人的利益。后者可能导致解除保全措施无法落实,解除财产保全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助,如果裁定保全法院与裁定解除保全法院不一致,相关部门拒绝办理解除手续,会损害到被申请保全人的利益。三、解决移送管辖案件中解除财产保全问题的建议针对移送管辖案件审理中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的难题,笔者认为,移送法院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案件时,对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案件,应当制作解除财 产保全裁定书,并出具委托函委托受移送法院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受移送法院在立案受理移送案件后,经审查认为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制作财产保全裁定书,在依据移送法院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移送函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的同时,由其对该财产重新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民诉适用意见第 32 条"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但最高院还有个批复," 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当依法受理;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及时将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全部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受诉人民法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在我们进行诉讼的时候,对于自己的财产也要有所考虑。若是在法院移交管辖权的同时,有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对财产造成危害,是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对财产进行保全的。针对移送管辖案件审理中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的难题,笔者认为,移送法院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案件时,对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案件,应当制作解除财 产保全裁定书,并出具委托函委托受移送法院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受移送法院在立案受理移送案件后,经审查认为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制作财产保全裁定书,在依据移送法院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移送函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的同时,由其对该财产重新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民诉适用意见第 32 条"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但最高院还有个批复," 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当依法受理;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及时将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全部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受诉人民法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在我们进行诉讼的时候,对于自己的财产也要有所考虑。若是在法院移交管辖权的同时,有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对财产造成危害,是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对财产进行保全的。
  
  
  


·管辖权上诉材料移送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管辖权上诉材料移送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法院多久转移案件?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法院多久转移案件?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应当进行审查;或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事实上,裁定一旦作出,具体的案件移送,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不需要多少时间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法院已经受理了一个行政案件;2、受理的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3、受理法院必须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4、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移送;5.移送管辖可以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也可以在不同级之间,既可以在同一地域...


·检察院虚假诉讼移送的管辖机关是谁?
      检察院虚假诉讼移送的管辖机关是谁?检察院虚假诉讼移送的管辖机关是公安机关因为虚假诉讼的这种罪名的话,他是属于工作范围,应当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一个整体的调查,在证据非常充足的情况之下,就会移送给当地的检察机关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审查起诉活动。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


·哪些案件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
  ...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 (1) 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县级法院...


·管辖权异议能再次移送吗?
      管辖权异议能再次移送吗?可以再次移送,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不可以上诉,我国法律规定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因为这属于法院依职权作出的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


·如果管辖错误是驳回起诉和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如果管辖错误是驳回起诉和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法院受理了不应当由该法院审理的案件,应当移送有权审理案件的法院,不能直接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


·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会被受理吗
      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会被受理吗?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原告对移送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