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概念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概念是什么?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三、结婚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民众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不是没有任何的限制的,其实,有少部分人领了结婚证也不代表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了。比如重婚,还有,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这些人,就连结婚证都办不到。另外就是法律上现在虽然不强制性的要求婚检,但婚检对男女双方都是负责任的。
  
  


·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应按平等原则进行均分。在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会将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房产,车子等等。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我们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 一、夫妻离婚财...


·一般支付子女抚养费到几岁
      一般支付子女抚养费到几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应该怎么办
      虽然说现如今我国各省市的离婚率都一时之间难以降下来,但是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总结下来无外乎于那几种。有些情况下,可能双方当事人就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具体双方之间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但是就是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实质性的证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


·法律对于一般公民的婚姻有一定的规定
      法律对于一般公民的婚姻有一定的规定,如果是离婚也是一样,例如什么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该如何分配,孩子归谁抚养问题等等。法律对于军人有特殊的规定,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所以需要在婚姻上给予保护。那么关于军人离婚案件的规定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生完孩子多久可以离婚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一、生完孩子多久可以离婚 1、基于对女性的特殊保护,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在上述28个月内,可以离婚的情形有两种: (1)女方提出离婚的,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即女方怀孕或者生的孩...


·法律规定什么是法定抚养人?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法定抚养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民法典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 (1)被抚养人的...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会判离吗?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会判离吗?如果双方之间感情却以破裂,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的,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双方之间财产证据做出判决。判断离婚与否是要根据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如果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可以上诉。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人民法院审...


·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和抚养费支付等重要问题。如果就抚养费无法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让法院做出判决。接到判决书后,有时当事人会认定判决的抚养费标准过高。那么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过高怎么办?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过...


·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
       离婚诉讼是常见的离婚方式,与协议离婚相比,这种方式下的离婚肯定是会花费更多时间、精力和金钱的,那到底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也就是说,多久离婚诉讼才能结束?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所花的时间长短,也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


·起诉离婚过错方该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过错方该分财产吗?过错方是可以分财产的,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