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公摊面积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房公摊面积有哪些?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二、面积测算方法1、突出墙面和在房屋内的承重结构柱的面积计算在高层建筑中,因结构需要,在下面几层(商业区和办公区)可能有与墙体相连和屋内独立的承重结构柱,其面积计入该柱平面位置所在的套内建筑面积中(分零摊位除外),这意味着此面积还要去分摊其它的共有面积。此种处理方法的弊端在于承重结构柱是出于整栋建筑的结构需要而设计,并不为某一户专用,把其面积计入该户套内建筑面积不符合产权人的客观利益。《房产测量规范》明确规定有“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由此可见把承重结构柱纳入套内面积是不符合国标精神的,而规范中并没有明确承重结构柱由哪些范围来分摊,因而我们采取上述处理方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建议:承重结构柱的设立是出于整栋建筑的结构考虑,应由整栋房屋共同分摊。2、关于自然层的认定《房产测量规范》中规定“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这就要求必须对自然层有明确的定义。《房产测量规范与房地产测绘技术》一书中对自然层作了如下定义:房屋自然层数是指房屋的楼板和地板结构分层的层数,因此,复式(或跃层)结构中上层应算自然层数。由此引发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1)户外楼梯、电梯(观光梯)井、垃圾道、管道井的面积会大幅度(甚至成倍)增加,势必会加大复式房(或跃层)权利人的共有面积分摊量。而对于住宅来说,一户房屋在梯道上只有一个入户门、一个垃圾道开口,只因是复式(或跃层)就加算梯间、垃圾道等的面积有些欠妥。(2)当一栋房屋中复式(或跃层)结构与错层同时出现时,外墙面积如何计算。如图二中A部分为复式结构而上下为错层,显然外墙是在复式结构处算两层其他部位算一层,如果复式与错层情况复杂,则外墙面积计算的难度会大大增加,同时也不利于图形和数据的计算机处理。这种情况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已多次遇到,我们都没有把复式结构(跃层)的上部算作自然层,这样相关矛盾也都迎刃而解了。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并不是固定的,不同的户型,不同的开发商所开发的房屋公摊不同。我们购买房屋签订的购房合同面积都是以算上公摊之后的面积来计算的,当然价格也是包括公摊的。所以买房时要特别注意户型,尽量挑选公摊面积较小的,以减少损失。
  
  
  


·一、买房子要注意什么产权问题?
      一、买房子要注意什么产权问题? 1、产权是否能交易 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购房者在产权交易受到限制,不能够进行二次买卖,买二手房之前应该查看房屋是否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否为集体或划拨、是不是安居用房等影响上市交易的情况。 2、是否...


·二手房买卖税费
      商品房的买卖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二手房买卖也是一样需要缴纳税费的。新房和二手房买卖缴纳的税费还是有些许差别,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最新的二手房买卖税费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 1、契税 普 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司法解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司法解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划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双方有一个公平规范的交易,使的交易更加公平,为双方的交易创造一个合法公平的环境和制度,今天,就来和您一起分享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司法解释,为我们带来更多的理解和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破裂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里就包括了对房产的分割。我国只有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而房产作为财产当中的一部分,在进行分割的时候自然也要适用该原则,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


·买房子可以挂未成年孩子名下吗?
      买房子可以挂未成年孩子名下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合法房屋财产都是可以挂在子女名下的。 一般来说,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是看中以下几种好处: 1.规避税费。 将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予、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 ...


·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十种情况具体是指哪些?
      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十种情况具体是指哪些?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 1、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


·一方婚前房产怎么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房产怎么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婚前房产怎么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采取在房产证生加名字、男女签署协议等的方式将一方婚前的房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注销房屋他项权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我国对于注销房屋他项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保障了人们的权利不受侵害的同时,也保证的他项权利的持有者的利益。那么对于注销房屋他项权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相对此类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注销房屋他项权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要注销房屋他项权合同,应携带银行出...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会自动解除抵押权吗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会自动解除抵押权吗房地产抵押是对债权人进行的抵押担保,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他项权利证到期应重新签订主合同或延长主合同到期时间,方能使他项权继续有效。否则就必须在他项权利有效期内提起诉讼,不然就会丧失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一般...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补偿?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补偿?房子产权到期如果存在着拆迁的情况的话,那么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项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