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才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决策。
  
  二、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三、怎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1.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2.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3.可采取的一般对策: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录其开户行,无论对方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请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不动产的:既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其它凭证;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因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若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现对方存在财产转移等行为,除了可以参与合适的行为,对财产进行保全之外,还可以向审理法院的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但是此时需要缴纳的诉讼费是比较高的,者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此时审理案件的成本也比较高。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复婚登记的时间没有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一、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会少分吗?
      一、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会少分吗? 1、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会少分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


·子女抚养费概念
      子女抚养费概念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再延续一年或两年。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必须抚养其子女。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


·遭受家暴要保留哪些证据
      遭受家暴要保留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


·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1、离婚协议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


·离婚小孩抚养费深圳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达到法定年龄的男女结婚后,若由于感情不和等缘由欲离婚的,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二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是其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各地的抚养费的确定标准都是存在着差异的,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离婚小孩抚养费深圳支付标准的相关信息。 一、深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的抚养费...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有哪些情况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该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所有;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夫妻...


·可以申请撤销离婚或申请复婚吗?
      可以申请撤销离婚或申请复婚吗?可以申请复婚,《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不过复婚不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结婚一样是需要办理结婚手续的。办理复婚登记的程...


·一、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后怎么处理?
      一、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后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关...


·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有的夫妻,在双方分居四年后就会问,夫妻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其实,在分居离婚当中,时间仅仅是其中一个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那么夫妻才能离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如果仅仅是夫妻分居四年的话,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则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是...


·未婚先孕抚养费怎么判?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的思想都较为开放,固而未婚先孕的现象十分常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是未婚子女,父母依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若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未婚先孕抚养费怎么判? 一、未婚先孕抚养权的判定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