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时间到了应该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行政拘留时间到了应该怎么处理?行政拘留到期后,应当立即释放。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该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里的“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所执行的继续盘问或者采取的行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二、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三、不适合行政拘留的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莫不要说是行政拘留,就是刑事处罚到期了之后也会放人,工作人员也不会无缘无故的继续把当事人关押在拘留所当中,如果对当事人执行的行政拘留的时间一共就是七天,不可能一直关押到第八天才放人。但是,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要知道,入所当天是不算一天的。
  
  
  


·单位犯罪怎么写内容是什么
       犯罪是一个不好的事情,无论是什么犯罪都会被法律制裁,但是犯罪都会写一些内容,那么单位犯罪怎么写内容是什么?这需要去考虑,不能犯了罪以后什么都不做,听天由命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要通过自身的悔改,去改变自己的处罚程度,改变自己的量刑。 单位犯罪怎么写内容是什么 单位犯罪 单位犯...


·河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


·犯罪中止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如下:(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


·滑县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
      滑县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怎样对商业受贿罪进行认定?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怎样对商业受贿罪进行认定?换一种说法,就是哪些行为会构成商业受贿罪?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一、怎样对商业受贿罪进行认定(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


·中国对洗钱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洗钱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中国对洗钱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八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


·虐待儿童怎么定罪判刑?
      一、虐待儿童怎么定罪判刑一般情况下,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罪的规定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通过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 一、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


·判处拘役在哪执行刑罚?
      判处拘役在哪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


·打架构成轻伤判刑多久
      打架构成轻伤判刑多久具体看打架所造成受害方的受害情节轻重,如果两个人或者多人聚众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以上,就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法律是要判刑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以及他人私有财产损害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事拘役或者派出所管制。 法律规定有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私有财产...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